主题:孟买恐怖袭击和乌鲁木齐打砸抢烧事件的白描式对照 -- 散仙在飞
我写这篇文章,把两场紧急事件的处理过程做个对照,
不是要和印度去比个高低好坏,(在我心里,它从来就不配被称为中国的假想敌。对于中国国家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超过印度这一点,我一直是坚信不移的...)
是的,和孟买比,我们地位对等的城市上海目前还固若金汤;而和乌鲁木齐比,印度的阿萨姆邦从建立起就乱得鸡飞狗跳,每年在动乱中伤亡的人数都远超本次乌市打砸抢烧事件的伤亡(据葡萄的文章介绍...)。
可是在这里把印度比下去了是没有意义的,
因为乌市的惨案确实已经发生了,尤其对于罹难者的亲属来讲,
只有一生一世的痛...
希望肇事的暴徒能得到公正的审判,正义能得到声张,否则留给罹难者的亲属的,
恐怕还有一生一世的恨...
我想有朋友会记得那句歌词:“如果没有了你,我赢了世界又如何?”
如果本文能够吸引到一点关注,能让朋友们思考一下此类紧急情况处置当中我们是否有失误,如何从根子上消除这些失误,就算没有白写。
如果本文能令到相关部门人员感受到些许压力和责任而有所触动,在乌市打砸抢烧事件的后续审判和社会平复过程当中做得更好,则是善莫大焉(虽然我知道这种诉求基本上是缘木求鱼...)
而我写这一篇,对于自己的意义,算是为在事件中倒下的那百多位素不相识的兄弟姐妹们做一点自己力所能及的事,算是为他们喊了一嗓子,
我想告诉他们的在天之灵:你们的痛,大伙也感受到了...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为政者有的是办法,大清时代是让官员回家办团练 1 一切向潜看 字96 2009-08-21 18:16:18
🙂送花! 1 dahuahua 字0 2009-08-21 06:29:44
🙂这个对比有意思,不过 3 蛇公子 字156 2009-08-18 22:22:12
🙂写本文的目的
🙂在这件事上,没有人有失误 3 镭射 字247 2009-08-21 18:33:45
🙂厉害:) 邹隹 字52 2009-08-22 07:10:55
🙂呵呵,个体最优 VS 系统最优 散仙在飞 字178 2009-08-21 20:28:32
🙂我早就说过,这件事不简单 2 镭射 字90 2009-08-21 22:2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