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原创】一个不完整的丽江游记 -- 花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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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一个不完整的丽江游记 续3

9, 花花

和花花的关系解释起来可麻烦了,她是我同事阿可的老婆的研究生同宿舍同学。

她跟她同事解释我也很是踌躇,这是我研究生同宿舍同学的老公的同事。

这层关系最妙的就是可以让听者无不茫然。

我到丽江出差,她到丽江旅游,我先她19个小时抵达丽江。

上午与小和在古城逛了一圈,中午小和便被老板叫去录像——似乎是上什么电视台的节目,晚上我便和花花约在古城四方街见面。看起来我在丽江的开头不错,最起码跟俩女生一起游玩过了。

我在四方街转了半天,等待花花,她在电话里一会桥东一会桥西的告诉我她的方位。我本来方向感就不好,在他的指引之下更像没头的苍蝇一样,大家只见我在四方街的石头桥上围着卖河灯的小女孩转来转去,说不好怀疑我是什么怪叔叔。

花花是我认识的第二个四川人,第一个是安总——他现在已经不敢在我面前说“喝酒”这两个字了。花花看起来心直口快风风火火的,我们见了面连最起码的寒暄都没有,直接一前一后的穿过酒吧一条街去寻找她的同事。

酒吧一条街与 我上午来的时候大不相同,现在灯红酒绿群魔乱舞,除了疯狂之外无法形容。两边的酒吧隔着河对歌,酒吧的服务员又在一旁煽风点火,来之前阿杜告诉我说他们对歌的内容都是对骂诸如你是猪之类的,可是我已经完全听不见他们唱的是什么,空气中弥漫的是浓浓的酒精与荷尔蒙。

我喜欢这个醉生梦死的氛围。

我尾随花花往前走,越往前人越少,歌声越低,后来大约在酒吧街中间的位置追上了她的同伴。她的同伴们意犹未尽,还要往前走,后来在我和花花走后,他们找到了最里面的“千里走单骑”酒吧,然后……让我叹服地坐下来安静打扑克。

在追上他们的时候,花花跟他们交待几句之后,这伙同伴中派了一个小伙子与我们同行,我们三个人就开始在古城夜色中晃荡。

夜晚的古城挂满了红灯笼,这家客栈挨着那家客栈。我白天走的都是主干道路,晚上我们三个无聊的穿街走巷走的都是小巷。小巷子里都是都是低矮的门楼,但是基本上也都变成了商铺,可是因为偏离了主道,又因为这个时间人都集中在酒吧里,所以人声渐少,我们得以清静地看看路边的商品,悄悄数数飞檐下的红灯笼。

花花看上去想买木版画的样子,一路上盯着木版画问来问去,我和那个小伙子倒没什么方向感,随便走着。后来我们进到一家手工画像的店铺,问了价格是80。我记得阳朔似乎便宜一些——我总忍不住将这两个地方做对比,对比的结果是论风景阳朔更美,论人文气息还是这座老城有些——但明显不多,且呈递减趋势。

花花指着墙上的格瓦拉画像说了句“雷锋哟”,同行的小伙子纠正说“叫格什么”,我尽量让声音平淡的说,“切格瓦拉”。这是我一路唯一显摆的机会,可惜没有机会让我继续卖弄对格瓦拉的了解,我们就继续前行。后来花花在QQ上说我就爱显摆,我都不知道她怎么看出来的,虽然这话早在10年前就被老师强制摁在我头顶上了。

古城里的房子看上去大多雷同,又大多不同,一条条街横七竖八西高东低的似乎杂乱无章,又总能让人走出别有洞天的感觉。红灯笼连着红灯笼,你随便走进一个小巷子就又是一片 红灯笼,虽然我已经转的七荤八素了,但是我还很清楚的能分清楚此红灯笼非彼红灯笼,而且红灯笼掩映下的房子不是刚才看的那一间。似乎这种有点历史的东西最妙的就是横看成岭侧成峰,与我家乡的千人一面青砖大瓦不同,古城里的建筑你左看右看总能看出来左右逢源的感觉。不过我是个唯心主义者,以上一段很有可能是我附庸风雅想象出来的。但是没关系,我忽视路边的商铺,只关注于建筑和脚下平滑的石路的时候,确实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后来花花在路边买了一个跟我在阳朔买的一模一样的布帘子,图案都是彝族女人挑水,连价钱都是一样的——15元。我决定我以后去旅游区不再买纪念品了,因为如果两个人在两个不同的旅游区,却买了同样的纪念品,实在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

后来花花回到了同事那边,一直到走也没再见。阿可很三八的追问我们见面的细节,连他的老婆也发短信询问花花见到我老人家没有。也许古城在大家的心目中是应该发生邂逅的地方吧。

我来之前一个朋友说,丽江最好玩的就是可以在古城里走走,特别放松,走的累了可以随便找个书店坐坐。我怀疑我记错了她的话,因为我走了那么多小巷,书店一个没看到。不过安静是在那天晚上体会到了,与诗情画意无关,与小桥流水无关,与纳西古乐无关。郭沫若从前写诗写到大地母亲,就兴奋的不得了,脱鞋光脚在路上走,感受大地母亲的怀抱,在后来差点连衣服都脱了在地上打滚。他已经矫情的变态了,我就内敛得多,被古城打动之后,也只是走在石板路上数着红灯笼,还默默地。

我从小巷子一直走一直走回到酒吧一条街上,酒客们疯狂的对歌声也没能点燃起我热情。我独自往回走,心平气和,路上一个阿姨神秘的邀请我看表演,又以看完后可以和摩梭族走婚来引诱我,我面无表情的走过。

10, 98

周六早上,大臣打来电话满怀关切地询问我在丽江的生活状况。我表示一无所获,然后通报了昨夜去酒吧的战绩。大臣语重心长道:兄弟,别人在丽江俩月最少找两百个老婆,对你要求不能那么高,我求求你,你就找俩老婆行么?

我唯唯诺诺俯首帖耳,唯恐他老人家怒火中烧飞来丽江亲临指导,最后我以信号不好为名挂了电话,临了他喊我一句假清高假道学。

之后小范也打来电话,他现在修成正果了,却无限怀念当年的风流岁月,可有心无力,只能寄希望于我这徘徊在人生十字路口的大好青年。小范罗罗嗦嗦也是极力煽动——丽江艳遇之都的名声竟然可以波及到远隔千里的广东,让人心痒难耐,真让人感叹。

我挂了电话之后对自己的赞誉油然而生——出淤泥而不染。被这么多烂人包围居然还能保持高洁之志……

昨天晚上在酒吧街上我终于听到了他们对歌的内容,其实并没有阿杜说得“你是猪”这类的挑衅,完成挑衅只是在一首歌唱完之后挥舞着双臂指向对方大喊“拉索拉索拉拉索”。

“团结就是力量,……拉索拉索拉拉索”

“太阳出来我爬山坡,……拉索拉索拉拉索”

“对面的女孩看过来,……拉索拉索拉拉索”

“一条大河波浪宽,……拉索拉索拉拉索”

我听了一会, 笑得前仰后会,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兴奋满足的笑容。释放出来的激情在小河上空徘徊,让人不忍离去又不敢流连。不忍离去是因为这种欢乐我好久没经历了,依稀在学校运动会才有过;不敢流连又是因为我怕我忍不住也跟他们一样扭动身体放声大喊——假清高假道学真没说错我。

我往前走,前面是樱花屋,小和重点推荐过,网上也重点推荐过,说是年轻人扎堆的地方。门口的服务生穿着小二的服装,额头又缀着一颗红星,酒吧里似乎还挂了格瓦拉的画像。里面的人口密度是这条街上最密的,放着迪吧的音乐,小二在门口扭动着招徕顾客。

我往前走。

前面的酒吧再无一个是这样的风格,最起码在门口招徕顾客的都是穿着摩梭族百褶裙的女生了。摩梭族的女人只有在13岁成人礼之后才可以穿百褶裙,之后便可以如成人般走婚了,所以这些服务生本身的服装就是一种暗示。

一进酒吧街到樱花屋都是很喧哗的对歌,往前一点就安静了,酒吧也变成了餐厅。名字都记不得了,无一例外都表明了纳西特色。这一段路相对于一进入酒吧街的喧哗安静了许多,人也稀少了,两个小伙子对坐在二楼的窗户上,叉开腿,一个弹一个唱,声音苍凉,唱的是《火柴天堂》。我想起了大学对面宿舍的亮亮,曾经有一个即将毕业的下午,他也在崩哥的吉他声中悠悠的唱火柴天堂。我拿出手机给那两个小伙子拍照,可惜灯光昏暗他们在照片里宛若两个翻墙的蟊贼。

再往前,似乎从夜间走入白天,前面是一米阳光和千里走单骑,这两家酒吧就好象两棵互相缠绕的藤一样,在往前的路上交替出现。我推测是之前这里也百花齐放,只是慢慢的都被这两家吞并了吧。

如果说两家的 特色,我个人认为都不如樱花屋来的强烈。一米阳光是电视剧《一米阳光》的主要拍摄地,门庭若市,主要以迪吧为主,我遥望了半天不见有单身美女便继续前行。 千里走单骑却不是电影《千里走单骑》的拍摄地,只是借用人家个名字罢了,不过这个名字倒很符合我现在的境地。

我走过第一家千里走单骑,没进,原因不详,第二家还没进,原因仍不详,第三家进去是因为在放着“lonely”,这是我初到深圳伴我度过漫漫长夜的歌呀。可惜这歌我推荐给小范的时候,小范居然蹦出来一句“弄你?”。

等我进到的时候,lonely嘎然而止,DJ宣布开始蹦迪了。服务生见我一个人便把我引到一楼角落的桌子上,就好象楼梯间的那个感觉。我要了风花雪月这种淡的要命的本地啤酒,自己吸烟喝酒。

我基本上不吸烟,但是去了酒吧就装模装样的来一颗,我从深圳带了两盒好日子,本想得是有需要让烟给客户的地方用深圳的烟比较好,谁料到来了之后才发现这烟英雄无用武之地。我在深圳偶尔买烟都买辽宁的人民大会堂,离开深圳居然抽深圳的好日子,念旧念旧。

坐我旁边桌是一家三口,小子大约6、7岁光景,上蹿下跳的一会桌上一会凳底。对面的是俩老爷们,看上去像东北人,跟我对面的那家伙倒是看了我几眼,不知道是不是觉得我像老乡。

斜对面桌的是四个女人,都是30岁上下,其中一个倒是飘过我几眼,可是又毫无兴趣主动跟我搭讪,所以我也闷头喝酒,就好象口渴的人一样。

记不得是什么时候的变化,我喝酒的地方已经成了这么高消费的场所。

大学时候,没钱,两块钱的沈阳绿牌也不是经常能喝得起的——就连吃饭都曾经捉襟见肘过。当时在宿舍里喝酒居多,菜是不多的,记忆犹新的是电热锅和学校后面小市场买的羊肉。小桑曾经拉着来查寝的老师一起喝酒,结果老师吓坏了扔下来一句“以后喝酒要关门就跑了”。那时候喝酒浅尝辄止,除了几个逢酒必醉的人之外大家都不知道自己的酒量。

等到毕业了,大家都工作了,喝酒的地方换成了饭店,大连的饭店一般11点关门,我们这时候有很多人蜕变成了从晚饭喝到关门的好汉了。那时候大家热情似火,同学聚会还是同事聚餐,每每都人手一瓶互相追逐,醉了,吐了,睡了,起床刷个牙洗个脸就去上班,神经气爽,老同事只能拍着我肩膀感叹一句年轻真好。

工作过了几年,大家再在饭店里面喝酒都已经学会矜持了,有谁起意要大喝,总有人站出来摆手说呆会换个地方再好好喝。于是饭店就真成了吃饭的地方,喝酒的地方那是在KTV、酒吧里。于是本应该吐在饭店厕所里的秽物都吐在包厢中,本该两元钱的酒都翻了五倍十倍。醉了之后第二天就算洗两次澡,刷两次牙,仍掩盖不住的一身酒气和两眼血丝。这时候当年叱诧酒桌的英雄好汉陆续有人退出了第一阵容,原因不一而足,脂肪肝、胃出血、前列腺、封山育林……

98里我想得多喝的少,风花雪月喝完了也就走了,这一晚辜负了艳遇之都的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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