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停妻再娶与纳妾 -- 逐日夸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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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初赐给功臣的妾婢一次多达百人,晚唐的宰相郑注姬妾就有一百多,他带众妾到河东去,众妾身上的麝香一路飘散,害得路边的瓜田“一蒂不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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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朝代不知道,唐代的法律是这样的:妻必须明媒正娶,不可以随意休弃。就算是休妻,通常也要付一定的赡养费。妾为庶妻,还是有一定礼仪的,比宠幸侍婢或者养别宅妇正式得多。婢女则是属于贱民,呃,宠姬其实也就是侍婢,毫无权利可言。生儿育女之后,有时可以获得良人的身份,升为妾,但做妻还是不行。上面那两个例子,很多应该只是宠婢吧。
外宅也就是别宅妇,有点相当于包养二奶,或者养妓。别宅妇并不属于已嫁之人,跟包养客关系蛮随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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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停妻再娶与纳妾 66 逐日夸父 字5932 2009-09-08 08:01:40
🙂再无耻的顶一把,拉一下广告 逐日夸父 字209 2009-09-29 08:36:39
🙂妾和婢女是两回事
🙂试试看能不能发帖。 萧让 字0 2009-09-14 20:39:06
🙂天朝户部主事犯的是受贿罪好吧 益者三友 字77 2009-09-13 01:04:35
🙂官职还是以实权来对应好一些 6 Emyn 字571 2009-09-14 19:20:20
🙂大多数历史时期六部尚书其实官不大 5 任爱杰 字1060 2009-09-14 20:19:06
🙂中国现在的绝大多数部委并不是制定政策的机关 9 Emyn 字991 2009-09-15 05:3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