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光武亦不杀功臣 -- aokrayd
郑士利对于空印案的申辩与批评,有以下几点:第一,官方文书要有效,必须盖有完整的印章,而钱粮文书盖的是骑缝印,是不能用来为非作歹的;第二,钱粮之数,必须县、府、省到户部,级级往上相合,只有最后到户部才能知道一个确数,而如果“待策书既成而后用印”,那么就必须返回省府重填,势必要耽误时间,所以“先印而后书”只是权宜之计,不足以怪罪;第三,朝廷此前一直没有明确禁止空印的立法,现在杀空印者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第四,官吏们都是经过数十年才得以造就的人才,这么轻易杀掉,是很可惜的。第二条提到“先印而后书”,也就是“空印”,《中外历史年表》说:“元时,官府于文书有先署印,而后书者,谓之‘空印’,洪武建元以来,相沿未改。”《剑桥中国明代史》解释说,这是因为钱粮在运输过程中会有损耗,所以发运时的数字肯定跟户部接收时的数字是不符合的,但在路上到底损耗了多少,官吏们并不事先知晓,只有到了户部才能知道其中的差额。所以,官吏们习惯用空印文书在京城就地填写实际的钱粮数字。
由此可看出,这个习惯实际上是从元朝就开始的。要根治这种习惯,估计要是要下点儿重手。而这种“漂泊”往往确实是贪污的手段。
另外我比较同意老朱杀人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官员“欺罔”,但是未必没有根除这种习惯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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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 3 层
🙂那可不一定 青色水 字172 2009-09-29 08:55:25
🙂至于空印案 longyun 字254 2009-09-30 09:00:57
🙂空印案的问题是在于老朱处罚过度了 青色水 字84 2009-09-30 09:04:11
🙂再摘一段
🙂这个是网上收来的 1 longyun 字2210 2009-09-30 09:13:41
🙂明初对官员过于苛刻 longyun 字658 2009-09-30 08:54:48
🙂当时官员的薪水可不只是养家 青色水 字162 2009-09-30 09:00:24
🙂极有启发: 南方有嘉木 字294 2009-09-24 05: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