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新疆之行 -- 在那遥远的地方
围观示威游行的,难道会少么?
---------------------------
再加几句:
我前面说,如果杀人放火与示威游行是两拨人呢?诚然如你所说,示威游行的这拨也不可能干净,但如果除两拨人之外,就是有看游行热闹的维族群众被带走了呢?
我能否提供这样一种可能的看法。时间顺序上说,是不是这样的:1/政府对维族游行队伍严阵以待;2/政府接到报告部分大街及背街小巷有汉人民众遇害;3/政府逮捕维族嫌犯。问题主要就在3这里。游行队伍当然不干净,但他们主要是吸引政府注意力,直接杀人放火的主力,并不在这队伍之中。政府不该让一个罪犯漏网,则对眼皮下现场中的所有维族人带走没有什么不对,即便不是嫌犯也可了解情况和提供现场证词。问题是在游行现场的维族人,就都是游行参与者?我看未必。想象一下,一个在乌市有正当职业的对75毫不知情的维族普通人,抱着看热闹的态度在路旁看了有关游行,他当然不会比政府更早得知杀人消息,在得知消息前就在现场被警察带走,在确定与事件无关做完笔录后放回家中。谁能确定告诉我一定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关于当时乌市维族游行示威,我不知道具体可能有多少这样的打酱油维族民众。但是,从内地来看,只要是有民众的游行示威,现场是少不了看热闹的其他民众的。另外,别说那些骨干分子或“骨干群众”,但凡参与了的一般分子和一般群众,那该逮逮该判判谁也不会有二话。但若连参与都没参与,只是看看热闹就要跟真正的嫌犯被一同论处,那我想没谁会服气。
姜昆当年说相声,有一段是说因警察到家做客而被邻居们误解为“进去了”甚至“二进宫”。类似的误会有没有可能同样出现在一些打酱油维族民众身上?
我们痛恨政府放走暴徒。问题是,我们怎么得出的判断,政府放走的就一定是暴徒?政府难道先甄别出某某是暴徒,然后再特意放走的吗?我们做这种判断的时候,是否已经认定:1)政府带走的一定是暴徒;2)如果带走的也包括一些不能确定的嫌疑人的话,则对他们做甄别的结果他们一定全部是暴徒;3)在已经确定某某是暴徒的情况下,政府故意放走暴徒。
我的这些看法,可有过分之处?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