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保姆门”事件之我见 -- 光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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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请的是个“保姆”,但提出的要求和评判的标准却是“特护”,所以才有后面这一大堆的啰啰嗦嗦,如此而已。她是发生所有这一切的起点,请保姆的是她,要特护的还是她,所以我说问题出在她身上。把问题转进到体不体会残疾人士的困难无非就是通过扣良心大帽子的手法堵人的嘴罢了。
至于最终的和谐结局,本来无解的题目给强弄出个模模糊糊若有若无的大结局答案,实在是个笑话了。是杜同志忽然具备了特护的技能且愿意以保姆的价格提供服务?还是桑同志能够接受普通保姆的服务?显然这两样都没有发生,所以问题依然存在,只不过媒体大可以宣称“问题已经解决,社会再度和谐”,从而心安理得地玩(或曰“敏锐地捕捉”)下一个热点去了。
我觉得值得关注的是桑同志有没有能力请特护?如果有,为什么要去折腾一个普通小保姆?如果没有,是什么原因使得她没有,又有什么办法帮助她获得这种保障能力?至于其他的什么名人不名人,理解不理解,宽容不宽容都是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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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保姆门”事件之我见 15 光在哪里 字1796 2009-09-10 00:56:59
🙂我觉得就是桑同志的问题
🙂北京的保姆确实贵 1 葫芦牛仁 字197 2009-09-24 03:54:06
🙂包二奶是不是也就四五千?呵呵 rtf0 字0 2009-10-11 07:02:35
🙂请个菲佣,是不是便宜一些? rtf0 字0 2009-10-11 06:47:57
🙂香港2002年前后菲佣是3000一个月 小匪盗 字64 2009-10-11 11: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