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广东韶关斗殴一审判决了 -- 小乌龙
共:💬435 🌺590 🌵81
拉萨中院是按照“放火罪”来判的:拉萨中院宣判3-14事件“以纯”服装店放火案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边吉(萨迦县人)、边吉(尼木县人)、其美故意放火焚烧他人店铺,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放火罪。边吉(萨迦县人)、边吉(尼木县人)系共同犯罪的主犯,应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边吉(萨迦县人)放火致6名被害人死亡,边吉(尼木县人)放火致5名被害人死亡,二人的放火行为还导致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边吉(尼木县人)犯罪后投案自首,其美系从犯,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边吉(萨迦县人)在乡干部规劝下归案,亦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以放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边吉(萨迦县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边吉(尼木县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其美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压缩 4 层
🙂以纯服装店案件,被告不知道楼上有人 Alarm 字18 2009-10-13 19:30:34
🙂原来法律还有这么规定 朴心行者 字18 2009-10-13 22:20:19
🙂借道。 陈笑东 字120 2009-10-14 19:57:01
🙂刑法对“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的定义
🙂对不起,绍关还是按”故意伤害罪“判的呢 风雨下钟山 字47 2009-10-14 08:02:29
🙂量刑轻重是个问题 朴心行者 字138 2009-10-14 07:20:26
🙂请alarm网友注意了,韶关判的是故意伤害罪 风雨下钟山 字36 2009-10-14 07:48:57
🙂主犯有法定或酌定从轻情节,这个对量刑有影响 Alarm 字108 2009-10-14 07:2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