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广东韶关斗殴一审判决了 -- 小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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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宽一少,这种恶法长期存在,本身就是对法律最大的讽刺!
法律无非一种统治工具而已,不同的统治环境,有不同的法律;阿拉伯一些地方连续偷窃三次就可以处以石刑,难道说那些小偷就真的是该死吗?
道德、正义、伦常这些要远比法律重要;你为什么不想想你说的“罪犯”为什么要这样做;难道这样做能对他带来什么好处,难道他人有同胞被欺辱,在一边打酱油或者像您这样高度冷静,不更安全、更合法!!!
他的挺身而出,就是一种舍身取义,无论是否违法,都是义士,觉得当得起“悼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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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还真有这条款 本因坊幻庵 字26 2009-10-25 22:27:40
🙂要为法官留出量刑空间 对马 字393 2009-10-19 09:21:41
🙂你这样说也没问题.问题在于,没搞清楚事件发生的脉络 1 两轮蛇 字428 2009-10-15 06:25:31
🙂法律没你说的那么神圣!
🙂靶子就树错了,“两少一宽”不是法律规定 1 酷爱星辰 字22 2009-10-16 02:01:19
🙂广东韶关判决哪里能看出适用了“两少一宽”? 对马 字68 2009-10-15 03:39:03
🙂谁先动手?有说明吗?谁先持械聚并威胁动手? 两轮蛇 字60 2009-10-18 08:42:53
🙂你这不是废话吗? 火山 字117 2009-10-16 02:0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