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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私家车主遭遇倒钩,关注上海闵行"黑车"事件 -- 猪头笨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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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真的很难吗?

象这种“捂着肚子上车,5分钟后突然拔钥匙就跑”的,一定是钓鱼的。这不是明摆着的吗?傻子也想得到。非法运营,在我看来,是上来揽活,又没有营运证的。真正模棱两可的,是那种乘车的确实有急事,上车到地方后,拿出一定数目车费的。这种情况,要我看,司机帮了别人,自己也耗了时间、车、油,适当收点费也没什么。你交通管理部门硬要说是“非法运营”,也勉强说得通。而那种“捂着肚子上车,5分钟后突然拔钥匙就跑”的,不是诈骗罪,就是抢劫罪。

现在,没有一个受害人和“鱼饵”见过面,交通检查大队一概以“保护举报人”拒之。如果法院要解决,当庭审判,当面对质就是了。这还审不出来?现在好看了。执法部门死硬到底,守住底线:不管是司机还是硬上车的钩子,只要车上的人谈到钱,就是“非法运营”。这种逻辑的荒唐先不去说它,更危险的是,法院居然支持这种论调。不用说,官官相护是一定的。为了捞钱的不择手段,已经到了恬不知耻、丧心病狂的地步了。

法院既然会支持交通部门的钓鱼行径,也一定会支持其他部门的巧取豪夺(交通部门巧取都称不上,这是公然的抢夺)。这是对社会最大的危害。

南京的彭宇之后,全国的人都不去帮走路跌倒的人了。有人说,好人还是可以做的,比如,先找个路人,证明一下。应该说,这是个好主意,人走路跌倒嘛,总是人来人往的地方。好,现在上海的钩子理直气壮地走向全国了,钩子在你的车里,你连个证人都没法找。有谁,还会再去帮别人?

“不以善小而不为”,要改成“不以善小而为之”。社会公德的底线一破再破,难道这就是我们的“和谐社会”?当真是无耻者最和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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