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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张军目前仍在进行的诉讼很重要——钓鱼事件还没完呢 -- petr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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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张军目前仍在进行的诉讼很重要——钓鱼事件还没完呢

虽然上海方面撤消了对张军的处罚结果,但是张军对交通执法部门的行政诉讼并没有停止,在这里,公众有必要给张军鼓鼓劲。

根据《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条则做了更明确的解释,即“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也就是说,即便闵行区的交通执法部门撤消了原来的处罚决定,只要张军不撤诉,法院依然有义务要对闵行区的“倒钩”处罚决定做出判决,判决的结果,在大众的注视下,只能是确认闵行区的“倒钩”执法行为违法。

大家不要小看了这个“确认违法”。闵行区单方面撤销一次倒钩处罚的结果,对于闵行区而言,只不过是一个具体的个案而已,并不具有普遍性,因此如果张军案发生之前受害的那些司机要想讨回公道,讨回被勒索的钱财,如果没有媒体大规模的报道,恐怕是难上加难。而如果到法院诉诸司法,我们知道,此前的媒体报道过,上海的法院和行政机关有过一致意见,对于倒钩执法的审理基本都是采纳交通执法部门意见,因此,除了郝劲松这样的刺儿头外,没有上海律师原以为张军代理。如果这次张军案以其撤诉了结的,以后闵行区如果打算等风声过了继续敲诈勒索,那么可以照样用倒钩的方法栽赃陷害无辜的驾驶员,而法院和闵行区的攻守同盟仍然存在的话,驾驶员们照样难逃被勒索的厄运。

相反,如果这次张军案闵行区法院确认闵行区交通执法部门违法,那么等于打破了法院和交通执法部门的攻守同盟。虽然两家人会不甘心,但是判决必定会公之于众,其他被闵行区交通执法部门用“倒钩”方式勒索的受害者也自然会原因这个判决而群起闵行区法院起诉要求讨回被闵行区交通执法部门勒索的钱财。有张军案的判决在前,虽然中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是闵行区法院如果想继续和稀泥,那么也难逃被媒体曝光,被民众声讨的命运。毕竟这年头被暴漏在网络上,被人肉搜索不是好受的,南京那位犯了众怒的抽烟人,就是前车之鉴。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闵行区的法院自然是泥菩萨过江,不大可能再替勒索犯们撑腰了。而那些此前被闵行区法院判决败诉的受害者,也可以援引闵行区法院在张军案中的判决,要求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再审自己的冤案。

我想,这是为什么张军博客爆出来闵行区的法院的法官跑去威胁让张军撤诉的原因吧。

所以,真的希望张军能够当一回义士——反正你已经和勒索犯们撕破脸了——,顶住压力,把这个官司打下去,从而让那些跟你一样受到勒索的受害者们,能够沉冤得雪。也希望媒体的朋友,尤其是人民日报、新华社、CCTV的朋友,既然你们在之前已经为张军们主持了一把公道,那就不妨好人做到底,继续关注倒钩案,也只有这样,才能让人们重拾对你们的信心吧

通宝推:人云亦云,苍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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