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抄书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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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抄书
根据地季6月8日统计,从1959年10月至1960年4月底,信阳地区死亡总数共436,882名,占全区原有总人口8,042,097人的5.42%。死亡人数中正常死亡155,698人,占总人口的1.96%,非正常死亡155,698人(不包括工伤、中毒及其他死亡的3717人),占总人口的3.44%。非正常死亡中因浮肿紫疳死亡的175,951人,因其他病症死亡的105,233人。
按数据的原文,
全区原有人口8,042,097人,
非正常死亡数应该是8042097*3.44%=276,648
其他原因死亡的应该是8042097*(5.42-1.96-3.44)%=1608
但是非正常死因统计中,却可以看到非正常死亡人数为
175951+105233=281,184
如果倒推回去,非正常死亡人口占总人口应该是281184/8042097=3.496%
这都对不上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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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书 8 桥上 字2379 2009-08-30 05:02:45
🙂数字有问题,对不上号
🙂谢谢回复,谢谢您的仔细, 桥上 字300 2009-11-03 00:58:09
🙂沙发 沉宝 字0 2009-09-01 08: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