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15位富豪A股套现200亿 涉税80亿未见纳税记 -- truth
关于这个问题, 应该是非常清楚的.
1. 《个人所得税法》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 关于自然人股东套现的个征收, 须在全国范围内标准统一, 不允许地方政府的土政策.
2. “大小非”自然人股东是在公司上市前获得股票的(即“原始股”), 其来源并非二级市场上的买入. 所以, 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税的通知在此不适用. “大小非”自然人股东套现, 须依法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3. 对于境外上市公司, 只要是中国公民的, 股票套现所得也要依照《个人所得税法》或是中外税收条约进行纳税.
在美国, 比尔盖茨作为微软的创始人, 他在股市上套现(原始股或期权)都必须要向IRS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国内, 2008年张大中转让大中电器(非上市公司), 一次性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5.6亿元.
那么, 陈发树,史玉柱,王文京等人在A股市场上套现, 而且股票来源于公司上市以前(即“原始股”), 同样也必须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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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15位富豪A股套现200亿 涉税80亿未见纳税记 truth 字1445 2009-11-13 03:08:57
🙂“大小非”自然人股东套现必须缴纳20%所得税
🙂你提的问题看这个 redapp 字241 2009-11-15 02:14:20
🙂对大小非自然人股东套现原始股征收个税, 但普通股民暂免 truth 字568 2009-11-15 14:06:51
🙂这个恐怕说不通 redapp 字311 2009-11-15 18:38:19
🙂国家当然可以对不同的收入来源实行不同的征税,这是国际惯例 truth 字502 2009-11-15 23:23:40
🙂资本利得税是大势所趋,早晚会征收的。 redapp 字0 2009-11-15 23:50:19
🙂说是这么说. 但对于大小非原始股, 现在就该征收个税. truth 字36 2009-11-16 13:5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