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15位富豪A股套现200亿 涉税80亿未见纳税记 -- tr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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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一些上市公司的“大小非”自然人股东已经开始大幅卖出套现, 《2009胡润套现富豪榜》就是很好的例子. 而且随着创业板的开设, 这样的事情以后会越来越多. 税务机关要立即行动起来, 严格执行《个人所得税法》, 对“大小非”自然人股东的套现所得征收个税.
在具体征收方式上, 可采用由券商和交易所代扣代缴的方法.
印花税的征收就是由券商代扣后由交易所统一代缴. 对“大小非”自然人股东套现股票所得的个税, 也可以照此办理, 由券商和交易所代扣代缴. 事实上, 在公司上市前就获得“原始股”的, 在公司上市后成为“大小非”的自然人股东, 其人数比较少, 至多也就几万人, 征收工作应该可以尽快完成.
对于已经套现但还未缴纳(拖欠)个人所得税的“大小非”自然人股东, 税务机关须让其补交税款. 符合规定的, 还可处以滞纳金罚款. 宗庆后拖欠个税就是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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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我前面已经讲得很清楚了 truth 字403 2009-11-17 12:07:11
🙂回复 redapp 字123 2009-11-17 18:57:48
🙂是应该取消“暂免”, 但是普通股民人数多, 政府有顾虑. truth 字64 2009-11-21 13:12:04
🙂法律法规已经有了, 接下来就是执法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