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闹钟进,五毛党进 -- 呆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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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文章里面这么说的:“2006年,我得知区人大代表徐国珍以及我们同楼的徐朝家搬入了阳光威尼斯的商品房”
也就是说2006年拆迁已经进行了不少辰光了,他现在闹起来了
到了2009年“普陀区房地局发出了今年的第95号裁决书”这时间一拖就是3年,裁决书到底是怎么说的,是裁定当初拆迁时候给的价码合规?还是像他文章里面暗示的那样,裁定书里面在2009年给出了一个新的3000多每平的价码?感觉上房地局也没可能那么和某个人过不去吧
整个事件给人的感觉,就是2006年甚至以前,拆迁合同定了,这个同学当初选择了拿钱,“文章里面也有提到的其实--我们当初公布过阳光威尼斯房源,但你自己不愿意去。”现在看到房子更值钱了,想反悔...
也许我想的太阴暗了点,不过这种案例不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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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建筑拆除违法?刁民吧。 熊熊熊熊 字0 2009-11-25 21:58:46
🙂-- 系统屏蔽 --。
🙂我说几位,看完文章再说风凉话好不好? 猪头笨笨 字155 2009-11-25 18:51:46
🙂可是文章就是没说拆迁什么时候搞起来的啊
🙂提到了关于阳光威尼斯的事情 猪头笨笨 字598 2009-11-25 19:32:39
🙂也就是个人猜测... 大Q 字337 2009-11-25 19:57:46
🙂那个帖的计算方法稍微有点无耻 5 猪头笨笨 字597 2009-11-25 20:17:07
🙂哦... 多谢提供信息 :) 大Q 字222 2009-11-25 21: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