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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上海闵行拆迁事件之我见 -- 乡下大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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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还是贴完整吧

实际上,别的地方不好说,在上海因为拆迁问题要死要活闹上访的,绝大多数不值得同情。

还有那个普陀区记者的事情,完全是一面之词,这种哭着喊着显得多委屈的“公开信”,绝对是藏掉了很多东西,只挑对自己有利的东西说的。

就在篱笆网上,有个帖子,也是建民村的,发帖人说,动迁祖找他家谈的,30平方产权私房外加十几平方违章,江桥两室一厅加20w,不拿房子每人25w。

按照那位记者的逻辑,这位发帖的估计也是居委干部或者人大代表

聪明过头的记者

2009年11月27日 17:02

选稿:上官贤 来源:东方网 作者:凯声

  最近《经济半小时》栏目火到不行:上海闵行大虹桥枢纽工程存在“强制拆迁”,标题极具震撼力——一个女人的燃烧瓶和政府铲车的拆迁大战。

  这种标题是很吸引眼球的,报道似乎也很“成功”——强制拆迁、燃烧瓶、物权法、虹桥交通枢纽,外加一个新西兰籍的拆迁户,这些因素揉合在一块,这个报道想不成功都难。强制拆迁似乎是一个永远的话题,即使有了《物权法》也不例外 ——利益之争毕竟是客观存在的,谁都想能一本万利。很多媒体也给予了相当的关注和报道,然而这一次,我却从报道中看到一些异样。

  报道中有几个疑点,笔者觉得有必要弄清。

  首先,政府给那个新西兰籍女士一家的补偿款到底是多少?报道中说是67万元,而实际上按补偿协议,女士一家可以拿到的补偿款是150多万元,其中有证房屋的规定补偿款为67余元,其他还有装修补偿、奖励费及其他建筑补偿等。按当时规定新西兰籍女士一家可得到240平方米动迁安置房(每平方3200元),还余73.87万的现金补偿。按照鄢记者的计算,现在该地房价15000元 /平方,那么折算新西兰籍女士可以得的总金额约434.62万元,而不是节目中反复提及的区区67万元。不知是记者朋友不清楚还是玩小聪明,有意“过滤”,竟然把房屋补偿等同于拆迁补偿,这种失实的报道,只会混淆视听。

  其次,为何报道新西兰籍女士多且长,而采访政府人员少而短。也许是出于同情弱势的缘故,采访记者让新西兰籍女士多出镜,这也无可厚非,但为何新西兰籍女士能长篇大论,而政府工作人员出镜的都是短短一两句话呢?难道真如坊间传闻,那位记者和潘蓉是朋友,这次“伸张正义”是为朋友两肋插刀?据当时接受央视采访的华漕镇副镇长说,在整个采访过程中,央视的记者大都提问整个动迁工作,只是偶而问到新西兰籍女士的情况,但是在播出的节目中,却从头至尾都是报道新西兰籍女士个案,所采用的也都是她提供的视听资料,他对此很是惊讶,也很不理解。如果这位副镇长所说非假,那采访记者移花接木的本领也算可以的了。

  还有,节目最后把这场“拆迁大战”自然拔高,上升到《城市拆迁管理条例》和《物权法》、《宪法》存在矛盾得高度,这本是一种常见的做法,本来可以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但“聪明反被聪明误”。这里有一个结论正确,程序错误的问题。目前的《城市拆迁管理条例》的确和《物权法》、《宪法》存在矛盾,报道中最后采访的两位法律人士也是这种观点。但从很多方面看,央视记者用以支持这种观点的材料,也即“一个女人的燃烧瓶和政府铲车的拆迁大战”这个依据,却是片面的,无法令人信服的,毕竟物权法不能保护200平方米合法建筑之外的乱搭乱建违章建筑。

  媒体当然有新闻采访权和舆论监督权,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权利。但媒体运用这项权利时,必须用事实说话,真实客观可信的报道和监督才有威力,才能推进文明;而存有私心、弄虚作假、胡编滥造的舆论监督只会混淆视听,扰乱正常的秩序,毁坏自身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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