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国内网友惨了 -- 青色水
但这仍然不是理直气壮的理由。
说老实话,我也从小就买盗版了,现在还在买。我甚至喊过“爱国有理,盗版无罪”的话。
但无论如何,“盗”即为“偷”依然是一个事实--制作盗版者为“偷”,而消费盗版者,几与“销赃”无异。
只不过,这样的大道理,毕竟敌不过低觉悟罢了。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大道理是错的,而低觉悟反倒是对的。
说得大一点,拍电影、做游戏的,大量投入,拍出好看的电影,做出好玩的游戏,是要收回成本的,赚了钱,也才好继续去拍好看的电影,做好玩的游戏,否则,我们也没电影可看,没游戏可玩了。其中的具体账可以细算,但理还是这个理。
正如西西河里萨苏、王外马甲们出书,我们去买他们一本书,他们会高兴,会感谢,就算我们买了盗版的《中国骑兵》《蒲公英》或者《国破山河在》,他们也不会计较,只说是河友们给面子,但买了盗版书的我们,有什么理由这么理直气壮呢。
当然,他们的大作,在卖书前我们大多都看过了,他们有充分的共享精神,他们不计较是不是买盗版,那是因为他们不是专业作家,但如果他们靠这个吃饭呢。
所以呢,我觉得对这种事情,还是看开点,维持过去的状态,大家相安无事固然好;现在即便不爽,但也没什么可抱怨的,毕竟看盗版是“看了不该看的”,就算抱怨,也没必要搞得这么理直气壮。真的囊中羞涩,要用脚投票的话,不去电影院让电影公司赚自己钱也就是了,“偷”了,还搞得似乎自己是完全“正义”的一方,是不是也多少有点说不过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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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 2 层
🙂补充一点 laska 字152 2009-12-11 09:05:55
🙂恩,恩,这个我更理解了 laska 字282 2009-12-09 23:18:03
🙂不好意思,俺觉悟低 潜水用 字214 2009-12-09 16:41:44
🙂呵呵,这个我理解
🙂说得好, 花一下 liupang 字51 2009-12-10 11:04:59
🙂确实,心态要放平 胖鱼 字157 2009-12-09 19:35:51
🙂我估摸着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laska 字102 2009-12-09 23:25:03
🙂NND,正常的文件共享都要禁么 青色水 字42 2009-12-09 01: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