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价值组实盘报告】第96周:三千点以下坚决唱多劝人买股 -- 陈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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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从上市公司为核心的金控模式改回集团为核心的金控模式,符合大股东的利益,但不符合小股东利益。这种局面是否有可能出现?具体说:
1、建投的处理,实际上取决于少数股东的意见
2、华夏的处理,从集团利益出发应该从证券公司下面拿走,毕竟基金公司的股东资格没有限定是证券公司啊。久拖不决未必不是在争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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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1 葡萄 字0 2010-02-03 03:05:24
🙂保险在中国还有着广阔的前景。平安破40我就重仓 beiyang 字0 2010-02-03 21:52:10
🙂中信董秘回应一参一控,我来分析一下 12 陈经 字1310 2010-02-02 07:43:43
🙂问个问题
🙂一参一控是政府法规 redapp 字413 2010-02-03 04:57:11
🙂我的意思是如果股份卖给中信集团 镐梓 字175 2010-02-03 17:39:21
🙂中信集团属于利益一致的股东 redapp 字168 2010-02-03 18:53:00
🙂卖给中信集团如果是友情价,对小股东是最不利的 镐梓 字90 2010-02-03 19: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