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虎头虎脑征文)罚单 法官 野郎中 -- 阿辉1
那是住在西北部小城的事了。
一如往常的工作日的早上。
我早早起床叫醒要坐七点钟校车上学的女儿小阿辉。
与往日不同的是,外面嘈嘈杂杂下了一夜的雨,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
不忍心小阿辉在雨中走过两个街口去等校车。我提出送她上学。
小阿辉还不到学车的年龄,但已经有点按耐不住跃跃欲试的感觉了。坐在我身边,时不时地会问些跟车有关的问题。我也乐意开车时,随意聊一些跟车有关的事。
比如这次就是这样,我一边开一边讲着怎样使用雨刷,怎样使用清洗玻璃的水。下雨天路滑,踩刹车不能太猛等等。
我家住在半山上,下山的路弯来弯去,平时开车都需小心,下雨天更是要打起十二分精神。
我提醒小阿辉看我的脚,并告诉她,雨天开车下山,脚不能离开刹车,慢慢滑下去,开慢一点没关系。中国人所谓“十次事故九次快”“宁停三分,不抢一秒”是有道理的。
就在我滔滔不绝,口沫横飞地讲解驾驶,并不失时机地炫耀老妈我开车这么多年都没吃过一张罚单时,小阿辉突然打断我:“妈妈,快看,后面。”
我愣了一下,赶紧抬头看后视镜,惊愕地发现,一辆闪着警灯的警车,紧紧跟在我后面。
“今儿没做错什么呀。”我一面自言自语,一面把车停在路边。
警车上,下来一位挺着啤酒肚的警察,淋了雨的制服绷在他身上,不知怎么地就让我想起早先读过的一本书里,说一个人胖,衣服紧窄,他不能笑,他一笑整排的纽扣会唰地一下全崩了出去。
那警察,抹着脸上的雨水走到我的车前,例行公事的一句“知道哪儿错了吗?”
“不知道。”我老老实实回答。
“超速!”
“不可能吧?我脚不离刹车,开得极慢。”我辩解。
“她平常有可能超,但今天的确很慢。”小阿辉插嘴。
“你在限速二十五英里的道上,开出四十五英里的速度。”那警察再抹一把脸上的雨水。
“不会吧,弯道,下山,大雨,我给女儿示范驾驶,四十五英里时速,我不甩沟里去了吗?”我继续辩解。
“你还有一个错,十字路口右转弯时,没有停车。”那警察不理会我的解释,不依不饶地提出另一个问题。
“我停了,当时是红灯,左右看过,没人才走的”我有点莫名其妙。
“她的确停了,我可以作证。”小阿辉又插嘴。
警察不再吭声,拿了我的驾照就回警车去了。
我坐在车里默默地祈祷,希望我干干净净的记录,能让胖警察理解我说的是实话。
几分钟后,那警察走回来。笑嘻嘻地对我说“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先听哪个?”
这会儿,我有情绪分辨好消息,坏消息吗?看着眼前这张皮笑肉不笑的胖脸,真想狠狠给他一拳。
看我不吭声,那警察接着说:
“好消息,我不说你开四十五了,我说你开三十八,能给你省些钱。”
天!如果这也能叫好消息,我心里嘀咕。
“坏消息,我认为你在十字路口停车时间不够长。”
边说边递给我罚单和驾照。还不忘眯着一双笑眼来一句:“祝你好运!”
“好运你个头,大清早,吃这么个罚单,你自己一边儿好运去吧。”
心里一边咒骂,一边开车送女儿到学校。
回到家,将那张罚单仔仔细细看了个够。
两错并罚共三百七十五美刀。更可恨的是保险要上涨30%,上涨三年,那可是一笔不小的数字。
看到背面,我发现,我有三个选项:
一,认罪,交寄罚款。涨保险。
二,认罪,但要上法庭陈述情由,请求减免。涨保险
三,不认罪,上法庭申辩。
满肚子火气的我,毫不犹豫地选了第三项。
反正横竖都是个罚,来他个死马当作活马医,让咱这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见识见识美国法庭。
寄出罚单。
收到通知。定于某日开庭。并被告诫,若不出席,将视同藐视法庭,罪加一等。
到了那一日,一贯素面朝天,牛仔T恤度日的我,特意涂涂抹抹,高跟鞋长裙盛装出席。
那是一个交通法庭,象机场安检一样,先经过一道两个警察把守的安全门。进入一个大厅。
大厅里坐了五六十号人。
前排坐着两个法官助理,一个书记,一个收银员。
助理点过名后,要求全体起立,恭请着黑袍的法官大人入场。行注目礼,待法官就坐后,助理才准许我等嫌疑人坐下。
法官开口先安抚大家,交通罚款,不等于其他犯罪,最多是钱的问题,不必紧张。
但话题一转说,要推翻警察的罚单,必须得有详实的证据,以自己做交通庭法官二十几年的经验看,想蒙混免罚,基本上没有可能。一般情况下,会选择相信警察云云。
然后法官又给了我等几个选项:
一,现在认罪,交钱走人,不再罗嗦。
眼见着,有三分之一的人起身走去收银那里。
二,认罪,但陈述情由,请求减免。
又有三分之一的人起身,走去一个法庭助理那里。
三,承认有错,请求延后(defer) 。即现在不罚,给六个月至一年的观察期,若平安无事,则撤销罚款,若又吃罚单,不得申辩,两错并罚。前提条件是两年之内没做过任何违规之事。
又有几个人站起来走向另一个助理。
四,不认罪,为自己申辩。
我扭头看看大约还有十几号,顽强地想要申辩的人。
按照姓氏排名,我是最后一个。
唉!真是开眼了。
一老太,被罚违规停车。理由是离路边消防栓太近,不足二十英尺。老太说,警察有误,她拿尺子去量过,二十五英尺都有了。法官说,他相信警察,罚款成立。
一帅哥超速,帅哥说,下班高峰,他只是随大流,跟着走,根本没有想超速。
法官说,警察捉人超速,就像猎人打鹿,打着哪个算哪个。罚款合理。
一金发女子在学校附近(school zoon)超速五英里,自我辩解说,上星期还没这块牌子,这星期新加的,没看见。再说了就五英里,罚款二百,很不公平。法官说,没看见是你自己不够小心,学校和公园附近超速,零容忍。罚款应当。
一神情忧郁的中年男子,超速。解释说,老父病故在医院里,他只是又急又伤心地赶去医院想看老父一眼。并呈上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法官托着下巴想了想,父亲只能死一次,这个可以原谅,撤销罚单。
我是越看,心里越惊慌。除了这个父亲亡故的,我前面无一幸免。
有点后悔没选择减免和延后。
终于轮到我了,那法官看着资料头也不抬地说:
“嗯,你有两项错。”
“我不认为我有错。”我分辨。
“说说你的理由。”法官抬起了头。
“下雨,下山,弯道,女儿在车上,示范开车…...”我开始诉说当时的情景。
“再说了,开始说我四十五,后来又说三十八,是何道理?”
“那警察好心减免你一部分。”法官如是说。
“我认为他不诚实。”我坚持。
“警察有测速仪。”
“说不定他根本就没用。”
“那你给我个理由,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法官饶有兴趣地看着我。
“或许是天下雨,他急于抓个人交差,又或许仅仅因为我是亚裔。”我也盯着法官的眼睛说。
“那你为什么十字路口,不停车。”
“我停了,但警察说,我停的时间不够长。我不知道,怎样才算够长。”
法官开始仔仔细细地再次翻看我的资料,我自己也紧张地盯着法官的脸。
那一分钟或许是二分钟就像一年那样漫长。
终于,法官开口了。“撤销你的十字路口不停车罚款。”
“但超速的这一项,是moving violation 我可以给你改为 non moving violation 就算你是开车忘记带驾照,罚款一百,不上记录。还有Non-moving violation 是不涨保险的,就这样吧,你去那边交罚款。”
一下子没明白过来的我,还想张嘴说些什么,那法官已把他写的判决意见推给我,起身走人了。
交了钱回到家。对这个驴头不对马嘴的“忘带驾照”一说,百思不得其解。不由得就想起一个笑话,说得是一个秀才,肚子疼,遍访名医,不明根由。后来遇一乡野郎中,那郎中察言观色把了脉。说是秀才你患了月经不调症。那秀才拂袖而去,荒唐不荒唐,男人患了女人的病。愈想愈觉好笑,想想笑笑。过了些日子,肚子竟然不疼了。
嗯!天下原本就是有这样的郎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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