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当你转身离开 -- 夜雨秋灯
站在她的角度上,接受别人的感情是情分,不接受别人的感情是本分。
而感情之外,还有作为人的担当,如果已经缔结婚姻,那么按照婚姻定下的契约,作为违约的那个人,要把双方责任义务偿还清楚。
如果还有孩子,那么要安排好孩子的生活。
这个,你可以自己去计算安排,也是你应该去计算安排的。是你的义务,也是你的权利。
现在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去看:
如果她不接受,而你强求,就是让她为难,我们对双方都表示同情;
如果是在大庭广众之下的强求,是更加让她为难,不过我们可以尝试理解,年少轻狂,幸福时光;
如果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宣称不接受你是她的错误,这几乎算是一种伤害了,当然,我们可以理解,或许,只是你不知道这是一种伤害;
如果在大庭广众之下,清点她不接受你的种种不是。。。。咳咳咳咳,文艺男青年的嗜好,我们可以继续理解。
现在站在你自己的角度去看:因为你很爱很爱她,那么,如果爱她,那怎么舍得伤害她?
如同她如果爱你,怎么舍得伤害你一样。
人的心是柔软的,在挚爱的人的眼泪面前,是怎么也无法下手的。
当然,如果你只是要在“大庭广众之下”抒发自己的感情,那么也没什么不合适的。。。
不过你的感情。。。你是爱她,还是爱上了“自己的爱情”,还是爱上了“被人所爱着”?
不合适就在这里了。
问问你自己的心,你真的还爱着她吗?或者爱上的只是自己心里的一个幻影,然后把这个幻影投射到她的身上而执迷不悟?
看清楚了,就走出来吧。
当然,看清楚需要时间。
私下里,不妨给自己一点这个时间。
让时间抚平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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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最近一直在写《我们这样安放了青春》的那一位 lantang 字48 2010-02-26 20:11:58
🙂囧。。。。她不过是不爱你而已。 6 十万朵莲花 字230 2010-02-24 04:22:48
🙂为什么不合适? 夜雨秋灯 字64 2010-03-03 19:57:27
🙂因为她不爱你。并不是你爱她就等同她有义务要承载你的爱。
🙂我很奇怪,现在的人的思想真的变了 3 夜雨秋灯 字246 2010-03-04 04:52:01
🙂不光是婚姻,还有孩子的问题。 1 十万朵莲花 字814 2010-03-04 05:33:54
🙂有些话憋在心里会憋坏的,让楼主发泄出来也好 花狼 字20 2010-02-24 05:08:41
🙂也是。。。不过,只怕有后患 2 十万朵莲花 字204 2010-02-24 05:2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