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对现阶段完善人大选举与组织制度的十点看法 -- 说了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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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发此文刚好一年了,距我离开这个论坛也快一年了。我国的选举法终于要修订了。距04年的修订,已经过去了6个年头。虽然仍然不敢提竞选,但是拟把“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改为“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或者代表候选人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 总算表示主政者已经回应了某些关切。但是“根据选民或者代表候选人的要求”这仍然是个尾巴。因为只要当地群众政治冷漠,或者选民们“被没要求”。这个见面和回答问题就仍然是扯淡。
选民应“秘密投票”这点,中央总算也关心了。想来当年同学们在课桌上写票,老师一个人拎着布兜四处收选票的情景依然如昨日一般。只是不知道草案中传说的投票站和秘密写票处,以后会是什么样子。
记得,当年规定学校要有心理咨询室,于是教导处的门上就多了一块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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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选其实已经有了 涧蓬 字1217 2009-05-09 10:17:35
🙂关于常委会和人大未来走向的看法 说了就走 字638 2009-05-09 19:22:20
🙂“竞选”这个词现在还有些禁忌色彩 涧蓬 字218 2009-05-09 20:00:48
🙂选举法又要修订了
🙂我的建议,就是取消了好 葫芦牛仁 字50 2009-03-17 04:34:33
🙂作用是有的 卓娅和舒拉 字38 2009-03-17 16:58:41
🙂那是因为中国的人大人数太多。 说了就走 字110 2009-03-17 07:42:16
🙂沙发. 沉宝 字0 2009-03-13 19: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