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第一次与死刑犯的较量 -- 老引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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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状下卖x女征服人心的是人格上的胜利,这不是什么好工作,但是试问如果一个人愿意以自己的牺牲换来其家人从苦难中解脱,这样的人的人格比别人差在那里?简直就是黑暗人世的一点光明。和让嗎让有一拼。
你把这种极少数的极端案例推广到卖淫女这个群体的整体,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
我和一个高度疑似有过卖淫经历的女性有过一段深入的接触,按道理说她也是那种家庭突遭变故(她妈因为赌博欠了高利贷,铤而走险监守自盗、盗窃公款,被判刑)、陷入严重困难的情况,具备你说的这种极端案例的前提。但是,很遗憾,她并不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走上这条路的……原因很老套也很简单:卖淫来钱快,比其他谋生手段轻松。
卖淫女这个群体很可怜,很值得同情,因为,卖淫的经历已经永远地摧毁了她们道德上的自尊感、让她们很难恢复正常人的生活——我给那个女孩子介绍过好几个工作,都干不了超过一个星期,雇主的评价:她已经不能胜任任何工作。原因就不用多说了吧,我不想把那些很客观但是同时也很尖锐很难听话讲出来,毕竟她走上这个路有一定的客观原因,她本人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值得同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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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让犯罪率与治安状况大幅度的下滑,也要保证每一个公民的 2 梯山航海 字170 2010-03-12 14:50:53
🙂这算是有良心的说法,鲜花 6 华虎 字305 2010-03-11 05:29:12
🙂不是迫不得已不会走这条道! 无事忙 字0 2010-03-16 06:59:01
🙂很遗憾,你的这个结论是建立在少数极端案例基础上的
🙂河里有位网友说过 凡卡 字156 2010-03-21 07:19:55
🙂交际花,被包养的二奶和职业小三呢? 星河 字160 2010-03-16 17:30:05
🙂再补充一句 Alarm 字244 2010-03-16 18:40:38
🙂不存在对卖淫女的特别歧视,而是客观的分析 4 Alarm 字744 2010-03-16 18:2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