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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十年后,再聚首,兼谈如何与某些人士和谐相处 -- 枫叶旗下的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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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转贴】郑三炮最新博文:管制刀械,美丽的和谐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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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刀械的管制政策,是中国治安最大的面子工程。它看起来好像很合理,甚至很科学,但实际上,对遏制刑事犯罪没有丝毫功效,不仅白白浪费了大量本可以用来保护社会的执法资源,并且使执法机关的工作停留在保守和消极状态,可以说有百害而无一利。本文仅仅从执法和战术的原则出发,讨论这个问题,至于现代社会对个体权利应有的尊重,因为话题敏感,则故意回避。请读者见谅。

笔者将管制刀械政策称为面子工程,出于下列几个理由:

刀械管制在缴谁的械?

中国社会治安问题,尽管公民们无法得知那个本应属于公共资料,而现在却成为部门机密的犯罪数字,但是大家都能够切身感到,它已经成了严重问题。于此同时,我们的刀械管制至少在法规上,已经达到了当今时代的登峰造极。显然,它并没有达到政策制定者所认为的效果。其实,道理就在窗户纸后面,管制刀械政策对罪犯没有丝毫限制。

当你在中国遇到犯罪分子,从小偷到抢劫犯,他一定携带刀具。这已经是社会常识。当然,这还不算那个杀入某大都市警察局大楼,手刃10名执法人员和执法助理的凶犯。这因为,法规只限制守法者,而罪犯,根其定义注定不会守法,自然也毫不受法规的管制。另一方面,凶器对于罪犯来说,是犯罪行为的必需工具,所以他们哪怕能遵从其他法律,而对刀械的管制是断然置之不理的。

所以,执法机关对社会管制刀械,既不能降低犯罪率,也不能降低犯罪中的暴力行为。刀械管制只是一个自欺欺人的美丽泡沫。

管制刀械本身的漏洞

刀械本身并不能定义成犯罪凶器,而凶器又绝不只是那些被管制的刀械。这就让中国的刀械管制出现了第二层尴尬。我们看到众多的杀人犯,行凶之时使用的是纯工具,绝少看到战术刀。比较著名的是加爵·马的榔头。

稍微懂得一点战术和犯罪学的人都知道,兰博刀并不是罪犯们的首选。而榔头、斧头、木棒、扳手、啤酒瓶更有可能成为杀人凶器。因为这些物品方便、隐蔽、容易得到、作案后痕迹不明显、罪证容易隐藏。可惜的是,战术和执法经验,恰恰是当前制定政策者们最为缺少的东西。

可能会有人反诘我,你说杀人不一定用刀,那么战术刀是干什么用的?这里我做一个专业解释:战术刀除了野外求生之外,是用来对付使用前面那些器具和其他战术刀攻击的。说白了,如果你要对他人进行重大人体伤害,啤酒瓶和扳手就很好使;如果你要抵抗一个拿啤酒瓶子或者扳手伤害你的人,你需要的是一把战术刀。扳手是理想的杀人工具,因为它头重脚轻,力道千钧;战术刀是理想的防身武器,因为它头轻脚重,快如闪电。可谓一物降一物。而归结到罪犯,他们找格斗高手死磕的情况并不多,多数是伤害弱小和没有防备者,于是榔头是首选。庆幸加爵·马先生临刑前说了实话,可惜的是听见的人无心。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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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中是两个纯工具:榔头和厨刀。作为普通人来说,如果偷袭他人,榔头单位致伤致死效率要明显高于厨刀。所以榔头是杀人首选。然而对于遭到袭击者来说,抵抗榔头最好的工具就是厨刀。因为厨刀轮起来不但可以密不透风,而且能够后发先至。对于稍有训练的人来说,榔头对厨刀,前者会输得很惨。榔头没有被管制,虽然屡次被“马家军”用于杀人,而厨刀却会遭到管制。道理不言而喻。

管制刀械的反作用

尽管对管制刀械政策提出异议,但是我反对刀械泛滥。也就是说笔者并不赞成出门带上刀。除非,你认定了要“见义勇为”。在美国我说过,手枪或许能给人带来安全感,未必给人带来安全。对于刀械,更是这样。我觉得,人生没有比必须用白刃较量来决定生死更倒霉的事情了。我反对用刀,但是我更反对管制刀械。(枫叶旗下的秦军:其实有,更倒霉的事情就是对方利刃在握而你两手空空....)

除了前述的理由之外,更重要的理由是来自对司法原则的认知,对执法质量的认定。我认为目前管制刀械政策,是用原始的思维,笨拙的方式,和粗暴的手段处理需要科学思维的执法工作。我猜若干年之后,小学生已经不能理解“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俗语:老师,为什么不用铲车相助?

执法的原则是让居民在享受应有的自由和便利前提之下,提供他们尽可能高的安全感。这种安全感主要来自:执法的透明、案发率的降低、执法机关的反应速度、立法机关的效率、法庭的公正和公众防卫能力(主要是防范意识)的提升。

管制刀械是一个跟现代法治观念合不上拍的东西。记得国庆三十五周年前夕,天津市附近丢了一把五四手枪,害得京津两地公安高度紧张,层层把关,无数警官立下军令状……这表现了执法机关的非常规运作和极度不自信。

从某种意义上说,管制刀械是在治安旗帜下,对守法公民特别是弱小公民的歧视。每一个好人似乎都应该是赤手空拳的。不幸的是,紧急当中,好人往往找不到啤酒瓶子和扳手。

你不能否认,紧急时刻,刀械可以代表正义抗暴的,比如举世瞩目的邓玉娇案。大家可以想象,如果没有网友们一边倒的强大后援,这个弱女子的司法结局会是怎样。

管制刀械也管制了公安人员的思想和他们的战术意识,我无法想象一个在公安大楼里面大开杀戒的凶犯,最后能够毫发无损地站在法庭上受审。他不是去割韭菜回来吧?

我曾经设想过自己在场的情景:抄起椅子、凳子、暖水瓶、花盆、玻璃杯、乃至桌子上的笔记本电脑,一股脑地向对方拍过去。打死打不死先不考虑,决不能让杀人犯全身而退。得记住李云龙的话:老子还要在这块地面上混。作为执法人员,你可以打输,但是不能输得没有样子,脸面事小,以后百姓怎么信任你?

这里必须说明的是,我没有任何瞧不起中国一线执法人员的意思。因为我知道,佩戴警徽是一个很不容易的工作,每一个认真做事的警察都值得钦佩。不过,请允许我调侃拿破仑的名言,如果一群雄狮被一头猪率领,那么你看到的将是一群猪。

如何限制罪犯手中的刀械

限制罪犯手中的刀械和工具,我想这是每个公民都更加关心的话题。既然你无法制定法规,去管制榔头,管制扳手,管制啤酒瓶,那么你怎么样做到定向缴械?要解决这个看起来麻烦的问题,真的不需要什么高科技,不需要建造神8的脑子,只需要一点点责任心。

可以说,现代法治社会都能够较好地处理这个问题。同样的犯罪行为,比如强取他人财物,徒手和持械的,执法态度是不同的。徒手可以归为偷窃,或者轻度抢劫;而持械犯罪行为在遭到起诉时,则按抢劫和致命武器攻击、甚至蓄意杀人罪对待。而犯罪中携带火器则遭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严格执法,透明执法,公正执法,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是科学发展观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而闭着眼睛限制这个限制那个,管制刀械管制网络管制交通的结果,是逐渐丧失执法部门最最需要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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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是笔者发明的影视人护身装备:中国电视“升天奖”奖杯。鉴于升天奖多黄蛋如雨,普降众生,众多同行皆可收获,拴上绳子可以作为流星锤。在公安部与广电总局协调奖杯材质之前,暂不受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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