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说说地方政府的大楼 -- 常识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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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也好,或者过几十年改革变成收财产税给你永久所有权,你这个房贷还是要付的。莫非你认为免费给你提供房子才是合理的?当然这个也可以讨论。
我自己的一点浅见:土共的改革一直是这样的,从全民所有一大二公到现在慢慢地允许承包到经营权私有化,目前虽然已经有了物权法,但是并没有实现真正的私有制,对于土地而言尤其如此,在很多方面都是做决定不是市场或者经济的,而是政治的。实际上如果要给买房者所有权的话,政策上做个改变是相对容易的,直接开始征收财产税就可以了,给你永久使用权。但是土共这么做会引起多大的反响?这是土地事实上的私有化,但是目前土共不愿意这么做。以后愿意不愿意?我不知道,不过如果改革继续下去的话,有一天会的,而且不用70年。所以大家没必要纠结于这个70年,实际上你可以把土地出让金看作是70年的财产税(我也不知道这个高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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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里的的逻辑有个非常大的假设 3 小匪盗 字301 2010-03-03 22:06:06
🙂这个问题展开说就大了 常识主义者 字416 2010-03-03 22:37:46
🙂三十年的房贷我要操心不? 2 小匪盗 字170 2010-03-03 23:38:06
🙂我觉得你们说的不是一回事
🙂不明白你说什么意思。 常识主义者 字0 2010-03-03 23:55:11
🙂拆迁呗 大麦头 字42 2010-03-04 21:22:52
🙂还没听说过这种情况 常识主义者 字178 2010-03-04 21:33:28
🙂常州最近正在做两个未满十年的住宅小区的拆迁工作 hpj1975 字0 2010-03-04 22:2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