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对于展现信仰和传播信仰,来随笔一下。。。 -- 年青是福
信仰是人对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等的选择和持有。其选择是坚定不移的,其持有是长久牢固的,总之程度要深。
如果,选择得朝秦暮楚,持有得时断时续若即若离,那么对一个特定对象进行选择和持有这层关系,就很难称作信仰。
这世上,存在着很多不同的可信仰的对象,也存在着很多有着不同的信仰的人。
这样的情况之下,会存在这样一种状况:He who knows one,knows none.只知其一,一无所知-----(如果)某人只懂一种(信仰),他对于(什么信仰)都不懂。
这是因为,所有的高深认识都是通过比较和结合才获得的,以尽可能最广泛的资料证据为基础的。如果,资料证据非常狭隘,无从比较结合或者拒绝比较结合,那么显然所获得的认识,势必是缺乏基础的,粗陋的。
所以,若某人只懂得一种信仰,面对其他信仰所展示的,往往是与其信仰所矛盾的资料证据以及认识,就很难对应,要陷入到理屈词穷甚至恼羞成怒得境地去。这样就反过来说明某人对其所“懂得”的信仰,也是不懂的。不知彼倒也罢,对立面攻入而不能反攻,岂能算得上知己?
那么就有两条路摆在秉持一种信仰的人们的面前:
1)积极性质地,对各种信仰进行比较、扬弃、结合,使得自己所秉持的信仰,其命维新,资料证据基础更广泛,认识更高深,框架更完整更自洽。
2)消极性质地,对资料证据基础和认识,不去加强,而是凸显所秉持的信仰的“优越感”(比如上天堂),加强对其他信仰的“排他性”(比如下地狱)。
哪一条道路,越走越宽,越走越长荣,显然是第一条道路;哪一条道路,越走越窄,越走越沉沦,显然是第二条道路。
当然,在同一信仰中,很可能既存在走第一条路的人,也同时存在走第二条路的人。
这可以解释,同在基督教里,个人可以遇到陈教友那样的,比个人的资料证据基础更广,知识更高深的人,也可以通过新闻了解到那个李胜雄长老人权律师去拿上帝审判恐吓陆正案受害者家属-----强烈地排他性,因为你不认同我。
猜测啊,只是猜测,同在一种信仰中,走第二条道路的人,会不会因为路线不同,而对走第一条道路的人,进行强烈地排他?会的,个人猜测,会的。
以上是个人随笔,试图认定归纳出一些关于信仰和信仰的人的规律出来。
河友们,应该程度不同地有不同信仰的(传说中的“屁股”?)。个人由此认为:
1)大家完全有权利展现自己的信仰,并期盼更多的人来认同。
2)无论面对认同,还是不认同,最好走第一条道路。
3)即使没有走上第一条道路,在第二条道路上,也尽量凸显优越感,而不要排他性。芙蓉姐姐一直都宣扬她很美,很性感,而没有侮辱漫骂认为她没有审美价值的那些人们,是@#¥%……&×&……%¥%#@。这跟李胜雄得不到认同就以上帝审判来恐吓,或者在有些人辩论中帽子棍子乱飞五毛五分乱粗口,是很不同的。
个人认为,第二条道路中的排他性,是最拒绝获得比较结合的,最无法获得广泛资料证据基础,最得不到高深认识的,对自身信仰和其他信仰,都有害无益,要不得。
最近,有个姓柴的著名人士,她入了教,不少网友就展示了强烈的排他性,甚至恨乌及屋,对她所入的那个教本身,也有相当的负面意见。
个人,觉得还是从资料证据和认识上,来入手比较可取。个人会这么挑战这件事:到底是民作主,还是神作主,矛盾而不可得兼,而今柴女士身兼两面,怎么说服的了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