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从巡河夜叉的回忆看“文革”末年的中国社会 -- 达雅
当时内地国企的所得税率为33%,我2000年离开内地的时候,当地财政穷疯了,公务员和教师工资发不出,所得税已经收到了2008年。到深圳之后呢,发现特区内只要是个企业就能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的地方部分免征,30%的国家部分按特区政策减半,高新技术企业再减半,实际只需要交7.5%!
当时内地企业进口机械设备,要全额征收关税,而我们公司在特区内,进口成套设备,只需要编造一份狗屁不通(真的狗屁不通,我自己都觉得脸红)的可研报告,市发改局就有权全额减免国家的关税。当时进口设备关税普遍在30%-50%左右,一套设备就能减免几百万,而且这个减免完全是公事公办,连贿赂官员都免了,只要申请,没有不批准的。
还有增值税,直到2005年前后,特区内的企业在特区内销售产品,还能按深圳市的土政策,享受增值税减半政策,而事实上很多企业连这个减了半的增值税都不想缴纳,随便造个假账忽悠一下税务局,税务局就快乐的被忽悠,假装没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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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任务.这个东西到今天都有,什么献礼之类的. 潜水英雄 字0 2010-06-15 20:29:51
🙂开工不足不具有代表性 acton 字344 2010-05-18 06:50:25
🙂“四个特区是吸全国的血发展起来的”,请拿出你的证据 1 枫林冰山 字104 2010-05-18 04:49:53
🙂2000年前后我在深圳市某企业工作
🙂还有八使年代政策性的贷款,香港至少有几百人靠这个 观望者 字353 2010-07-10 08:28:00
🙂以深圳为例吧,就是吸全国人民的血的 15 陈王奋起 字934 2010-06-14 23:29:53
🙂引用胡鞍钢的话回答你 5 镭射 字393 2010-05-22 08:33:04
🙂数据恐怕有问题 季侯 字58 2010-06-14 23:3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