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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高科技创业的一个模式 -- 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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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翻译】外一篇:创新及商业策略 - 为什么加拿大落后了?

这是我无意中看到的一篇文章,是网上一篇关于加拿大科研产业化的问题的一个调查报告的评论文章,觉得挺有意思,所以翻译了给大伙儿看。翻译的水平不高,主要是用自动翻译软件翻译的。信雅达这几个字没做到,大家莫挑剔。

原文见这里

翻译如下

这个调查报告由加拿大科学院理事会的一个专家小组撰写和提交。针对加拿大私营企业的创新情况,专家小组调查了目前的创新绩效和业绩背后的因素。他们得出的结论是,加拿大企业的创新绩效在很多方面都乏善可陈。

该报告的主要结论是正确的:加拿大的企业在创新和生产力方面都落后了。这种差距或不足表现在与其他经合会国家相比,用于企业研发上的开支低,而且这个开支还在下降。这表现在对信息和通信技术以及机器及设备本身的私人投资水平低,也表现在低劳动生产率,及由加拿大拥有和控制的大型高科技公司的稀少数目上。此外,由外国控制和进口的重要产业技术,如汽车和化学品等,使得加拿大不需要研发就能生产汽车和基本的石化产品。该专家小组的结论很明确:加拿大需要增加其用于企业研发上的开支。不仅仅要在绝对金额上增加,也要在占GDP的比例上增加。

该报告数据可靠,使用数学模型时也没有为了迎合结论而过分扭曲参数。对于熟悉这个领域的人来讲,相当容易阅读。

由于篇幅限制,在此我不可能仔细分析这个报告中涉及到的方方面面。因此,我将集中于一项议题,也是这个研究报告中最重要的议题之一:如何培育更多加拿大的大型高新技术企业。

报告显示,由加拿大拥有的跨国公司的研发开支占产值的比例最高,其次是外国的跨国公司。加拿大拥有的本地公司在第三位。报告指出:“加拿大在研发上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未能培育出更多的加拿大的创新型跨国公司。”所以问题是,加拿大如何能培育出技术公司来发展成跨国公司。

加拿大研发投资占GDP的比例,在2001年的技术繁荣期里达到最高,然后就下降了。而在同一时间,其他大多数经合组织国家,包括澳大利亚,奥地利,捷克,芬兰,德国,意大利,日本,韩国,西班牙和土耳其,和非经合组织国家如中国,中国台北和新加坡等,这个比例都是上升。这还不是全部:目前的经济和金融危机,以及Nortel的消亡,将在未来几年加快加拿大的这个比例的下降趋势。与此同时,芬兰,韩国,新加坡和瑞典已领先群雄。

在企业创新战略的决定因素中,有两个值得分析:风险投资环境和公共政策。该报告认为,加拿大的风险投资环境算得上好,但不突出。加拿大的风投大多局限于对起步阶段的企业投资,而且总额在下降。此外,天使投资的数字跟美国比也是减少。加拿大不是没有自己的新技术公司。但问题是不能发展壮大,不是被外国公司收购就是很快自我消亡。公共政策对此没有帮助。

让我们先看看一些更具活力的竞争对手的情况,也许可以使我们找到适当的解决办法。

北欧(主要是芬兰和瑞典)和东亚、东南亚(中国,中国台北,日本,韩国和新加坡)的国家在科学,技术和创新等领域非常积极。自20世纪90年代,这些国家的政府已经推出了许多举措,在这方面已结出硕果。另外,政府对新企业的支持力度也高于加拿大。这些在报告中也提到了。需要强调的是,认为市场比政府更聪明的信条现在已经动摇了。目前有非常多的大公司要求政府资金的援助,认为要靠市场,不靠政府的信念在北欧和东亚、东南亚从来就不流行。现在凯恩斯主义的时代又回来了。为了赶上北欧和东南亚的政府,避免在生产力的比赛中落伍,加拿大联邦政府和各省政府需要增加对商业研发的直接资助。

该报告准确地断言,我们在商业创新上的疲软表现,主要不是因为缺乏人力资源或科学上的发现。从学术机构和公共实验室里,加拿大产生了许多新的技术公司。这个问题的很大一部分似乎是国家发展、壮大这些公司的能力有限。在软件和生物技术领域,这些企业要么选择被外国资本收购,要么就垮了。加拿大的市场规模与地理上的分割,当然也是个问题,但不是个严重问题。加拿大公司需要更多的政府支持。需要增加政府对创新资金的拨款,不仅是因为国内市场规模小和分散,而还是因为其他国家(包括美国,芬兰,日本和韩国)做得比我们多,做得比我们好。下面我们来研究一下美国是如何支持科技型中小型企业(SME)的,来作为一个大国如何培育企业创新的范本。

报告正确地指出,目前在加拿大创新的公共政策环境主要是对科学研究、试验、发展的税收激励。但是,在美国有许多其他刺激计划,在加拿大不存在。在1982年,美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通过小企业创新研究法被设立。该计划由11个政府机构管理,但5个联邦部门占了计划的96%。这五个机构是国防部,能源部,美国国家航空和航天局(NASA),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NIH)和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五个机构中最小的SBIR计划是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的,现在的年度预算也已有1亿美元。自设立以来,SBIR计划已被多次评估,公认在发现新知识,创造小企业和大学之间的网络,创造和传播知识资本,对高校科技成果的市场化等诸多方面非常有效。另外,有很高比例的SBIR计划项目产生了新产品和新工艺。今天,美国的SBIR每年能拨出20亿美元,用于资助小型和中小型企业。根据法律规定,11个联邦机构的年度预算的2.5%要用于SBIR。中小型企业可申请到75万美元的无偿赠款,分两阶段来促进科学或公共技术的商业可行性。SBIR计划被认为是一个里程碑式的计划,日本在1998年也成立了类似计划(日本SBIR)。值得一提的是,SBIR计划不是美国联邦政府支持中小型技术公司的唯一计划。其他类似计划包括高级技术研究计划(ATP)和小企业技术转移计划(STTR)。

除了联邦的计划外,在美国各州还有自己的计划。如宾夕法尼亚州创建于1986年的富兰克林科技合作计划,马里兰州的技术转移基金,都是上述联邦计划的有益补充。该报告准确地显示了美国和加拿大机构用于研发上的投资力度上的差距,可以解释为什么加拿大的自主创新表现欠佳。计算机软件设计和服务以及科学研发的公司代表了加拿大绝大多数的中小型技术企业。如果加拿大有SBIR计划或富兰克林科技合作计划,这些公司将是主要受益者。

综上所述,加拿大新技术公司增长情况不佳的主要因素是政府基金的缺乏。为了将来有更多的由加拿大拥有和控制的大型跨国公司,就必须现在在财政上支持这些中小企业成长。解决方案可能就是由加拿大联邦和省政府加大对新技术公司的财政支持。与大多数经合组织国家和东亚和东南亚新兴国家相比,加拿大政府每年在自主创新上的支持太少。为了加强我们的商业体系,联邦和省级政府需要加大对小型技术企业的支持。

结论 :该报告对理解我们加拿大的创新体系非常有用。它强调了在自主创新领域上,加拿大政府的支持力度减少的影响。但是,它没有提出足够多的公共政策方面的建议。

自主创新有很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商界倾向于减少在这些模糊领域的投资。因此,自主创新需要得到政府的奖励,包括税收优惠,直接补贴,以及针对大学和政府实验室的技术转移计划等诸多形式。几十年来,加拿大是设计、实施这些公共政策的最前沿。加拿大给研发上的税收优惠计划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先进和成功的计划之一,1962年创建,由国家研究理事会(NRC)管理的工业研究援助计划(IRAP)也很成功。在2000年左右,加拿大创新基金会、加拿大基因组会的成立和把医学研究理事会改造成加拿大卫生研究院等几项政策,是大学科研方面的公共政策的最后一波大规模出笼。然而,在科技股泡沫破裂以后,政府已经减少了在这些关键业务领域的投资,不再扶持私营部门。而私营部门的回应是减少研发的投资。许多中小技术企业就此被收购或破产。

为了重建工业界研发的公共政策,加拿大应该研究世界各地成功的相关政府计划。我认为现在应重点研究ATP,SBIR和STTR计划,并考虑推出类似于SBIR的新计划。这个新计划应由加拿大经验最丰富的公共部门管理人员来管理,比如说NRC管理IRAP计划的管理人员。为此,联邦政府应增加NRC2.5%的经费,作为建立SBIR计划的第一步。然后,经过评估和微调,该计划可以扩展到其他政府部门,并增加新的经费。加拿大的SBIR计划的总金额最终应达到2亿加元,即美国SBIR计划的十分之一。最后,联邦政府应研究建立其他类似美国计划的可能性。省级政府应研究富兰克林科技伙伴关系计划和其他类似计划。

政策建设是缓慢的,需要不断评估和微调。这些方案需要先试点,再评估,并最终在3至4年后扩大、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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