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谈金庸的伪善和妥协 -- 宁子
王朔骂金庸,已经是江湖上的一件陈年旧事了。其实,当初王朔骂的不是金庸,而是金庸的小说。两个小说家对小说的特质具有截然不同的观念和体认,这是很自然的事情。作为一名金庸小说的热爱者,我对王朔的看法不以为然。但是我紧接着却要声明:我喜欢金庸的小说,而不喜欢金庸本人。我不同意古人所说的“文如其人”,在我看来,“人”和“文”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分开的。当然,金庸的小说是商业社会“文化工业”的产物,是茶余饭后的消遣读物(最初它就是在报纸上连载的),我们没有必要把它捧到云霄之上,也没有必要给它扣上诸如“祸国殃民”的帽子。
早在王朔批评金庸小说之前,李敖就猛烈批评过金庸的伪善。王朔批评的是金庸的小说,李敖评论的却是金庸的为人。李敖认为,金庸拥有数亿资产,却极少参与资助慈善和教育事业。一边是一毛不拔,一边却又自称是虔诚的佛教徒。在与日本学者池田大作对话时,金庸大谈“仁爱”、“慈悲”、“善行”云云,佛学修为俨然博大精深。李敖反问说,佛学讲究“四大皆空”,金庸是否能够“放下”自己的财产呢?金大侠如此脱节的言行不是伪善又是什么?
我部分同意李敖的批评。尽管《圣经》中也说过,富人要进天堂,比骆驼走进针眼还难,但我认为富裕并非就是罪恶。笼统地说富人都是坏人,穷人都是好人,或者采取相反的判断标准,都是相当危险的。富人乐善好施当然是好人,值得尊重和表彰。比如捐资兴办哈佛大学的哈佛,创办卡耐基基金会的卡耐基和许诺死后要将绝大部分财产捐出的比尔?盖茨,他们都是了不起的富翁。倘若富人是葛朗台式的守财奴,一心钻到钱眼里,但只要他们的钱是合法赚到的,我们可以不喜欢这种人,却不能拿着道德高线去指责他们。然而我不能接受的是这样的一种富人:既要谈论“慈悲”和“仁爱”这些词语,占据道德制高点,却又对贫弱者视而不见,这不是伪善又是什么呢。
金庸的“第一身份”,与其说是才华横溢、国学渊博的文人,不如说更是成功的商人。无论是写作武侠小说,还是创办《明报》等媒体;无论是出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人,还是担任北大的名誉教授和浙江大学文学院的院长,金庸一切行为都是从商人的准则出发,谋求自己的最大利益。只身来到香港半个世纪,金庸就打下了自己的天下,成为香港的顶尖富豪之一,他的成功自有其“见机行事”的独特眼光。
最近,金庸与三联出版社的合作“缘尽”。据该社编辑透露,当原有协议需要续签时,金庸突然提出要大幅提高版税、每年必须达到一定印数等诸多要求。这些要求超过了三联出版社的承受力。双方几经磋商依然没有达成共识,最后只好终止协议,数年的合作终于走到了尽头。尽管三联出版社对于在大陆推广金庸小说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但金庸却翻脸无情,让编辑们感到寒心。这件事情又让我想起了两年前发生的“金庸小说点评本”事件。事前,金庸同意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其小说的“点评本”,由著名学者冯其庸、严家炎等人担纲点评。然而,该书刚刚问世,金庸却突然收回承诺,提出要求状告出版社“侵权”。一个作家敢于、并善于维护自己作品的知识产权,当然是一种值得赞赏的品质。我并不认为金庸和出版社的“斤斤计较”有什么不对,但如果他真的是“斤斤计较”的话,就应当在各个方面都贯彻到底。让我大跌眼镜的另一个事实是:当3年前中央电视台提出要拍摄电视连续剧《笑傲江湖》的时候,一向精明的金庸又突然之间变得无比慷慨大方――他宣布,只是象征性地索取1元人民币的改编费。对此,央视大喜过望,乃用黄金制作一个牌匾,里面镶嵌了1元人民币作为礼物赠送金庸,以感谢金大侠的“侠义心肠”。然而,我却对金庸的这一举动感到不可思议:出版社的数十万稿费他分文不让,而央视的数百万改编费他却只取一文,这不是明显的“杀贫济富”吗?投拍电视剧又不是希望工程、烛光工程等慈善和教育项目,需要香港富豪们来慷慨解囊。固然,作家有随心所欲处理自己作品的权利,但是我们不禁要问:如此赤裸裸地向央视攀亲、献媚,金大侠难道不怕江湖上的各大门派笑话吗?
《笑傲江湖》播放之后,观众骂声如潮,网络上将其形容为“瞎熬浆糊”。“金迷”们都想听听金庸本人的评说。金庸说了些什么呢?一开始,他对央视的版本大加赞赏,公开表示“这是由我的小说拍成的电视剧中最成功的一部”、“拍得美仑美奂”。当该片收视不佳,骂声渐起时,他的态度逐渐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在央视的《对话》节目中,他故意回避直接评论片子的好坏,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剧组人员非常敬业、不打扑克云云。真是世外高人,话中有话。不是聪明人还觉察不到他态度的变化――“敬业”和“不打扑克”的背后,可能是弱智和愚蠢。再后来,当观众骂声不绝乃至情绪激昂的时候,金庸也开始加入其中,回应那些“原教旨主义”的“金迷”们的厚爱。金庸向记者表示:此前,基本上没有看过片子,后来才发现编导改编太过,电视剧已经失去了原著的本色。他由赞赏者摇身一变成了一个诉苦者。金大侠还真会紧跟形势,像变色龙一样让自己永远保持“正确”和“光荣”。
金庸在现实生活中有伪善的一面,在文学创作中又深谙妥协之道。在北大召开的一次金庸小说国际研讨会上,金庸向记者们表示,他是一个“女性崇拜者”,他认为女性代表着人类社会中最美好的那一部分。金庸的这一观点获得了在场的若干北大美丽的女学生的经久不息的掌声。然而金庸的这一表态多少显得“言不由衷”。因为在他的小说中,从来都是多名美丽而聪明的女性追求一个男性英雄,后来甚至以“一夫多妻”的完美结局而告终――就连卑劣不堪的韦小宝也“抱得众女归”,享尽人间春色。无论怎样出色的女性,在小说中都无一例外地成为男性的附庸――就连聪慧无双的黄蓉,最后也成了郭靖的影子。这一褒一贬的错位又如何解释呢?
对此,文学批评家王彬彬在《文坛三户》中有这样一段精彩之论:“武侠小说”总要写作为主人公的大侠被一大堆外美内秀的卓越女性所爱慕、所追逐,正是为了迎合大众心理。这里,仍然是商业文化的铁则在起作用。金庸既‘很崇拜女性’,又明白在现实生活中更多的是多男追一女,却在小说中屡屡写多女追一男,其中原因,也只能从商业文化的角度做出解释。……与其说‘一男多女’模式表现了金庸对女性的轻蔑,不如说表现了金庸对商业文化模式的屈服。”虽然我并不同意王彬彬对金庸小说的全部论述,但我认可他的这一观点。金庸为了满足广大读者的男权心态,不惜扭曲自己内心深处对女性的尊重和怜爱,而将作品中的女性定格为男权文化的玩偶。他没有忠于自己的内心。
金庸是以商人的“精打细算”开始写作的。金庸深知,只有最中庸的写作才能保持最庞大的读者基数。对他来说,获得商业上的成功比坚持某种文学理念和生命价值更重要。他不会轻易冒犯读者们的思维定势和文化心态,无论这种思维定势是如何的陈旧不堪,这种文化心态是如何的肮脏卑劣。这种妥协使得金庸永远只能是一个优秀的通俗小说作家,而不可能跻身于文学大师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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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谈金庸的伪善和妥协
Re:【文摘】谈金庸的伪善和妥协 Jerry 字417 2003-07-28 21:57:38
木秀于林,风必吹之,吹,不是摧 犀光 字0 2003-07-28 20:2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