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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新年政治经济展望之十:兴衰周期(一) -- 井底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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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新年政治经济展望之十:兴衰周期(七)

因此美国制度要解决的两个问题,一个就是地方政府和管区内民众的关系问题,另一个就是地方政府和联邦中央政府的关系问题。

美国的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许多是依靠法律上的各种攻防战,通过一个一个的案例而形成今天的局面。最主要的是通过联邦法律对州法律的优先权,从而确立美国宪法至高无上的地位。

当然在1791年通过的美国宪法修正案第10条中的规定,是联邦政府只拥有被各州政府授予,而不被各州政府禁止的权利。其他的各种权利,都应该在各州自己的手上。

但是在实际的运作中,这种关系主要是通过各次法律案例来界定。到了法律解决不了的时候,还诉诸了暴力。这主要是当时美国联邦政府和犹他州摩门教政府的战争,以及美国联邦政府针对南部各州要求退出联邦(完全合法)的美国南北战争。

在南北战争之后,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力事实上大幅扩大。然后就是1930年大萧条之下,罗斯福政府的联邦权力扩张,和黑人民权运动的后继行为。

但是美国的中央和地方关系的最终确立,还是主要在于联邦政府虽然平时和各州民众的直接交流不多,但是在税收上,抢占了75%的收入(这一点要胜过中国的51%的中央政府税收),而且还控制了货币的发行权。这个时候,各州政府在运用其名义上更大的权力的时候,只能通过要么增加州的税收,要么通过发行州债券(而这两种方法,都令其治下的选民不爽)的渠道来实现,从而受到很大的制约。

而最近出现的以亚利桑那州挑头,其他各州颇想跟进的针对墨西哥非法移民的州移民法案,其实已经是踩进了联邦政府的地盘。倒底最后的博弈如何,还未尝可知。

因此当美国地方的民众和地方政府有冲突的时候,一个方法是走美国最高法院的路子,另一个方法是走自己选举投票的路子。

反观中国,因为地方政府的权力是来源于中央的授权,而且在1911年辛亥革命之后,君主制度消亡,那么没有君权的中央政府就扮演了这个君权的角色。

那么当中国的地方民众和地方政府出现冲突,因为没有自己来替换这个地方政府负责官员的渠道,就必须由中央政府来完成这个使命。而一旦中央政府放弃了自身的责任,采取对地方政府的放任,从而摧毁中央政府自身的权威,那么民众所代表的民权,就和中央政府所拥有的准君权,俺就称其为央权吧,产生法理上的脱节。

在这种情况下,就是所谓中央和地方穿一条裤子的时候,你的法理管理基础就已经消失了。所以俺多次说过,如果中央放弃了对地方政府的监管之权,从而导致了地方政府侵害民众利益,那么你中央政府就同时失去了管理国家的权力。

从这个角度来讲,美国的地方政府和地方民众的关系,比中国的同等关系,有更好的合理之处。

当然对那些主张在中国实施美国制度,就是说要走邦联和联邦体制的人们来讲,应该明白中国的历史传承和现实情况,都和美国大不相同。要是把中国的由中央政府授权地方政府权限(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和香港的基本法),这个基本政治制度,给转换成像美国那样,由地方政府授权给中央政府的机制,基本上就是要求推翻和抹杀自从秦朝以后,中国2000多年形成的政治体制,而希望中国走一条欧洲人已经走出的老路子。

而欧洲人一直羡慕的,就是中国没有形成欧洲式的分裂成大大小小的各类民族国家,一直保持着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统一。以中国的各民族和各族群的文化差异,要是走欧洲的路子,那可是搞出一百个国家,都不是什么难事。

因此中国未来政治发展的道路,必须考虑的问题,一个是君权消失之后,央权作为替代机制,如何保证央权的构成,就是最核心的权力机构,仍然和广泛民意(不是资本和利益集团的媒体和互联网喉舌)的相通。也就是说央权和广义民权的一体化,必须在制度上得到保障,不然的话,你的法理基础就不存在了。

从俺自己的实际经验和观察来看,虽然现在中国的权力机构人员,比如说政治局的大佬们,是从各个地方升迁上来的,也有自己的组织班子和人脉,但是在具体的立场上,还是做到了屁股动了,脑袋就跟着动了。不乏很多地方大员,在政治语言上,在广东就将广东话,在上海就讲上海话,在和中央进行央地利益博弈时候,为自己的地方争取最大利益。但一旦这些大员上了中央,政治语言就改成了普通话,马上就转过来为中央争取最大利益了。

因此那种担忧地方大员升迁成为全国的权力核心成员,就代表着为自己过去的地方势力谋求利益的情况,比如说美国的各州来的国会议员在华盛顿为自己的州分猪肉的情况,并未成为一个问题。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如何保证中国的地方政府管制权力来源于中央政府授权,但是又要极大的允许当地人民的介入,是解决好中国目前比较严重的地方政府(尤其是县一级)和当地民众的关系紧张的一个路子。

所以俺的思路是,当社会结构因为高铁的普及,出现多区域的各城市的同城化趋势,又因为互联网的出现,出现底层声音被压制的成本增加,中国过去那种需要庞大的中间阶层来代理管理的需要,应该可以大大减低。

就是说很多中间的政府层级,比如说地区一级等等,是可以消除的。很多的社会功能,就是基本的政府服务功能,警察消防等等之外,是可以取消的。而且这个政府人员的数量上,是可以大幅度缩减的。

这个就是为啥俺有意忽略现在的政府机构里面的各种功能组成,以及对官和吏的划分上面,采取了和现有实际情况不符的方法。因为很多现在存在的位子,其实是应该取消的。

因为你考虑到官吏的腐败,要想很多方法去防备它,那就是神秀老哥的菩提树和明镜台,需要时时勤拂拭,不然的话,尘埃就会布满了。

而俺的考虑,就是要走慧能老哥的路子,把这些菩提树和明镜台全给取消了,那么你的反腐工作的责任和成本,都大幅度降低了。

当然另外一个俺比较反感的例子,就是把腐败合法化和法制化。这个就是海地的一位部长说的那样:你来的救灾款,如果俺拿来10%好处费,用了90%在灾民身上,你们说俺这叫做腐败。可是你换了一个美国的NGO,人家拿走了60%,只有40%用在灾民身上,你们叫那合法的管理费用。

所以说精简政府机构的好处,就是在于一个腐败的官员,总是好于一群腐败的官员。

通宝推:本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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