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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为妓女而自豪?兼驳邓文迪非妓女论 -- 左大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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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为妓女而自豪?兼驳邓文迪非妓女论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 就得先回答什么是妓女,成功的妓女是否值得自豪,以及邓文迪是否可以归为妓女一族, 是否值得中国人为之自豪的问题。

狭义的定义, 妓女是出卖自己肉体以获取金钱的女人。显然这个定义不足以涵盖妓女行业的博大精深. 出卖的可以是肉体, 但有时精神上的出卖比出卖肉体更为卑劣. 就这个意义上讲, 汉奸比妓女更令人不齿. 出卖所得不仅仅限于现金, 还可以是房产, 保时捷, 甚至可能是权力,地位,名气... 当然, 最后一条, 女妓当鸡男妓当鸭, 这一点上倒是真的男女平等了.

硬要分出来个高下不同的话, 低档次的肉体买卖收现金,房产(呵呵, 小杨是最土的了), 中档的买卖收的是权力,地位,名气. 像小翁, 邓文迪这样的有理想有见识敢做敢为的女中豪杰, 当然不能与街头一百块一次的肉体零售买卖相提并论--人家做批发大买卖的, 收的可是期货哩.

正常的爱情婚姻是什么样的? 各人的故事不同, 但我相信大家都希望真诚和温情, 都不愿意看到如战场般的血腥厮杀和冷酷权谋. "诸葛亮这样的厉害人物,用计也不全是设一个圈套,就能够成功一次,对手有时也会不上圈套,甚至将计就计,这样就会有计中计,连环计,一计不成,再生一计,等等,等等"。为这段话叫好的网友的丈夫/妻子们要当心了.

"第一个中计的是那位美国太太,象刘备收留吕布那样,养虎成患。估计邓小姐采取了高超的艺术手法,把自己打扮成弱小而有志气的形象。好莱坞大片,在潜移默化中向中国推销着美国的思维方式,这位美国太太,作一次邓小姐的观众,当一块邓小姐的垫脚石,谁云不宜?"

这里我们看到的是一张冷酷的脸: 你善良? 你同情弱小? 那你活该死菜. 整个一个奸计得售, 小人得志般的洋洋得意.

"第二步,邓小姐不仅要让美国人为她打开美国之门,还要美国人资助她闯天下。这就比较难一些了,得有点投入。邓小姐就发挥了她的青春美貌,让那洋人觉得天赐艳福,不取可惜,自然慷慨解囊,并且安排新太太入籍。你不是要玩婚外恋吗?你不是嫌弃糟糠吗?你不是觉得中国女孩好上手吗?那么成为被拆之桥,被抽之梯,可能直到现在,午夜梦回时,还要捣床千遍,称之为活该,谁云不宜?"

这段听起来像是基督山伯爵, 咬牙切齿的报复的快感, 令人怀疑邓文迪是不是被人始乱终弃过? 描写洋人心理出神入化, 如亲身所感身临其境(或是实时偷窥)一般, 言之凿凿, 兼有一股面对洋人(或是有钱人)的苦苦酸酸自卑和敌意.

"第三步,邓小姐知道要进入西方精英阶层,必须有名校文凭。所以她没有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拿下耶鲁文凭,从而有更上层楼的机会,最后大功告成,谁云不宜?"

旧时秦淮河的妓女也是要学习琴棋书画的, 也是要通过高级妓女职称考试的. 努力学习并不能说明她就不是妓女. 努力奋斗本身并没有错, 错的是能够自食其力的时候仍然出卖自己.

"第四步,邓小姐不仅成功地让老墨看上她,而且让老墨娶了她。当然,老墨有最起码四十个私人律师,在婚姻合同里规定好邓小姐没有继承权。但是,邓小姐既然爱老墨爱得深,怎么能没有孩子作为爱情的结晶和证明?老墨前列腺有病,又怎么能听之任之,而不采取人工受精的高科技手段?现在老墨六个继承人中,两个是邓小姐的骨肉,老墨奋斗一生,亿万家财被和平演变。邓小姐在和纵横江湖几十年的南海神鳄的较量中,胜出一招半式,说她为国争光,又谁云不宜?"

完了, 这里不仅玷污了爱情, 婚姻, 连天使般的孩子也玷污了. 看来在这位网友的眼里, 没有什么是不能卖的了. 为国争光是不能靠卖肉体, 卖骨肉的吧.

"妓女是被玩弄者" --- 不然. 妓女是买卖双方中的一方, 不是被强奸, 妓女心甘情愿的出卖自己, 换来金钱, 属于一种(令人不齿的)经济活动. 你去市场买菜, 拿出三块钱, 买了一斤西红柿, 你能说你"玩弄"了卖西红柿的小贩? 这位网友看三国, 黄盖被周瑜痛打, 难道你能说是被周瑜蹂躏了吗?

"邓小姐虽然现在已经入了外国籍,但就象拳王阿里是美国人,还是全体黑人们的英雄一样,为千万中国有志女青年作出了表率。韦小宝说:“中国人打得红毛鬼落海而逃,那才听得过瘾,自己人打自己人嘛,左右也不过是这么一回事。”"

这位网友看来很介意洋中之分, 其实大可不必如此妄自菲薄. 靠妓女为国争光, 也只有日本人才干的出来.

"希望国内那些想傍大款的美人们都把眼光向外放,拿老墨这样的大项目" 这句话我倒是同意, 既然打算卖了, 不如卖个好价钱. 杨翁"恋"一出, 颇有些女士们顿足捶胸, 盖没有做不到, 只有想不到而已.

说来说去, 尽管邓文迪是妓女中的顶尖人才, 是爱岗敬业的典范, 但绝不值得我们自豪. 人生在世有所为有所不为才不愧一个"人"字. 婚姻, 爱情, 骨肉, 自尊, 这些美好的东西是不能被出卖的.

前一阵杨翁"恋"时河里就有网友发出了"吹皱一潭春水,干卿何事?"的声音. 的确, 邓文迪闷声做买卖发大财是她自己的事, 卖来卖去也是她自己的尊严. 可是既然当了婊子就不能再立牌坊了. 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什么是美的, 什么是丑的, 这些都决不允许小邓的fans们肆意混淆. 如果一味无原则的崇拜那些不择手段的"成功者", 那岂是不是那些"成功"的汉奸们也要翻案了? 邓文迪的追随者在大肆贩卖她可耻的价值观, 怎么不干我的事?.

想象一下, 一个十一, 二岁的小女孩, 躺在床上两手托腮, 眼睛乌黑明亮, 痴痴地望着窗外, 憧憬着美好的生活: " 我将来长大了, 一定要傍个很有钱很有钱的大款. 我要生好多好多的孩子, 这样才有好多好多的遗产..."

为曾经美好的生活而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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