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原创】今天晚上方舟子遇袭 -- 渡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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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多么伟大的逻辑!

头晕的表现如果符合意识模糊的条件,就可以称为意识模糊。
多么精彩的逻辑。多么扯淡的逻辑,这样的逻辑也敢拿出来,不知道脸有多大。典型的偷换概念。

头昏的是什么?头昏的人。而头昏是什么?是症状。头昏的人可以同时具有意识模糊的症状。一个人可以具有多种症状,症状就等价了?扯什么淡 。

按照阁下的形式

头疼的表现如果符合意识模糊的条件,就可以称为意识模糊。

咳嗽的表现如果符合意识模糊的条件,就可以称为意识模糊。

发热的表现如果符合意识模糊的条件,就可以称为意识模糊。

所以,他们都可以称为意识模糊。

阁下,以后你的确不要提什么逻辑了,真丢人。

杀人犯如果具有盗窃犯的罪行,就可以称为盗窃犯,就可以以盗窃犯论处。所以,应该死刑的就最多判七年。多么伟大。

当然,阁下还要强辩

蹲久了,站直了,眼前一黑,会有头晕,

那一瞬间肯定是表情淡漠,对自己及周围环境漠不关心,回答问题迟缓而简短,但仍合理

不晕倒也可以意识模糊,晕倒就是失去意识了。

一,意识障碍呢?意识模糊属于意识障碍。把最关键的东西丢了,这就是您的逻辑?

二,谁告诉要加个一瞬间的?自己创造名词?睡着了岂不是意识模糊?意识障碍会有嗜睡,唤醒后,表现表情淡漠,对自己及周围环境漠不关心,回答问题迟缓而简短,但仍合理。才是意识模糊的临床表现。胡解释。

三 谁告诉你眩晕的对自己及周围环境漠不关心,回答问题迟缓而简短?捂着自己的脑袋,不断说头晕啊,头晕的,也叫对自己漠不关心?

胡搅蛮缠就是阁下的逻辑,很横很强大么。

借个地方说话,送花的姑娘这就是你所谓的科学?怪不得一提到中医要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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