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系统批驳忘情为铁道部的辩护 -- 达雅
买票坐车到目的地,这是一个签订合同以及合同履行的完整过程。买了票不上车,就合同法而言,是误车的人单方面不履行合同,显然不应该有权力要求合同另一方,也就是铁路部门返还钱款。至于以前可以,那可以看作合同本身偏向乘客,现在回到中点,虽然不爽,但是也不至于就此批判铁路。
倒是另一个方面,火车的误点,应该是值得追究的,尤其是因为机车、线路故障等等导致的误点,法理上铁路是应该赔偿的,至少是应该按照误点的时间长度返还相应比例的票款。
动车和高铁是在向公交化的方向发展,公交车显然没有定死了只能上某一趟的。譬如在日本的新干线,最常用的“无指定席位”的车票就是没有坐车时间的约束的,就没有赶不上火车一说。但是万一车上“指定席位”的满了,就只有等下一趟了。“指定席位”的票确保在你购票时定制的时间和车次上给你留下座位,一般比“无指定席位”贵一点,当然要是赶不上指定的车,就相当于一张“无指定席位”票了,照坐不误。因为新干线车次实在多,基本上不用考虑到了车站买不到票走不了的,因此除了非常重要的事,大家都是买便宜一点的“无指定席位”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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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轨可以,长途的貌似不行 红茶 字176 2010-12-11 08:33:53
🙂送花收钱 圣雪 字285 2010-12-10 00:45:29
🙂这种车票在中国不现实 星辰之门 字137 2010-12-10 03:03:24
🙂关于退票新规
🙂大部分资深黄牛都是有门路的 2 fighterbruno 字90 2010-12-09 16:40:46
🙂你得宝 物格修齐 字134 2010-12-09 07:31:07
🙂忘情现在是不是当领导了? 迷失于羁绊 字0 2010-12-09 06:49:05
🙂你的心态有问题 红霄帐底 字0 2010-12-09 22: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