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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宗教的基督和历史上的耶稣 -- texasredn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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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宗教的基督和历史上的耶稣

宗教的基督和历史上的耶稣

首先要弄清楚重要的几个概念。

基督严格说来并不是一个人名,来自于希腊文,意即:被神选定者。大慨就是指被上帝选中做大事情的人。

而耶稣则是一个人的名字,指的那个拿撒勒人,在基督教中,他被称为基督。所以严格的说法应该是耶稣基督,即被上帝选中的耶稣。

天主教和基督教。

“虽然耶稣基督最初所建立的是一个基督教会,但基督教在历史进程中却分化为许多派别,主要有天主教(Catholicism, 中文也可译为公教)、东正教(Eastern Orthodoxy)、新教(Protestantism, 中文里又常称为基督教)三大派别,以及其他一些影响较小的派别。中文的“基督教”一词有时被用于专指基督新教,这似乎是中文的特有现象。”(维基百科)

这里就很有一点麻烦,所以当人说基督教的时候,你必须要弄清楚是说所有信基督的那些宗教组织呢,还是单指与天主教相对的新教。

但语言是一个预定成俗的东西,我们不可能去改以前写的东西,只能接受。

每当我们说起耶稣基督,都面临一个选择,你是说耶稣呢,还是说基督;既:你是说人呢?还是说神?

所以历史学家也可以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基督教的历史学家,他们从宗教的观点来研究基督;另一种是世俗的历史学家,他们从历史文献来看耶稣,当然,《圣经》也是一种历史文献。

非常遗憾的是,这两者交集不多。

这有很多原因,年代太久,经过不知多少战乱和变迁,中东又是变化最大的地区,被伊斯兰教彻底洗了牌,因此资料太少。耶稣生前像所有这样的人一样,并不出名。

因为耶稣对世界巨大的影响,世俗的历史学家肯定万分想弄清楚他的生平,但结果可怜,不能确定他的生卒日期,简单地说:除了《圣经》,并没有其它可靠的资料能确定有这样一个人存在过。

比如基督教的历史学家认为基督是上帝的结果,但世俗的历史学家就不能同意,因为所收的训练让他们不能相信神迹,于是有人认为他是一个不知名的罗马士兵的后代。

我这样说并没有任何贬低耶稣的意思,据一些历史学家说,我们的孔圣人也是野合来的。婚姻实际上是一个法律概念,形成是与财产有关的,在那个时候,是很淡漠的,两个人好了,就会有孩子,就这么简单。

当然今天,婚姻在世界的很多地方还有宗教意义,但不要忘记,那时耶稣还没有诞生。

你相信哪一个,取决自己。

要跟基督教的历史学家谈基督,我肯定不是对手,因此只能从世俗的历史角度来谈一谈耶稣。

首先,大多数历史学家倾向于认为耶稣这个人 应该是存在过,比如《剑桥世界史》,理由只能来自于《圣经》。

从《新约》不同的人对耶稣言行的记载,今天的我们仍然看到一个形象基本统一,而又非常鲜明的人。而且还能看到,他的思想极为深邃,当时他的门徒也好,现在的我们也好,都会被震撼,感到难以理解。

如果这样的一个人能被生生地活造出来,那只能是神迹。如果你不相信有神迹,那么只有认为他确实存在过。

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临死的时候说:

“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

尽管神学家有着不同的解释,但在字面上好像是:他在最后的时刻,感到了孤独,对自己的信仰产生了怀疑。

如果他是被信徒造出来的话,这一段就不会有。

我们见过太多制造出来的英雄,某某部就不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让一个英雄临死的时候说:

“党啊,党啊,为什么离弃我。”

如果耶稣是一个人,那是什么样的人呢?

大多数历史学家认为:他是有史以来,人类能产生的最伟大的人物之一,是一个宗教改革家。

人类从有意识开始,就存在各种各样的宗教,也许是对自然界的恐惧,对命运的不可知,对长老的崇拜,如此等等。

那些原始的宗教多半是阴暗和残忍的,比如拿血,甚至拿活人作为牺牲,奉献给神,这在《旧约》中还可以看到。

但耶稣截然不同,他强调人和人应该相爱,应该宽恕敌人,应该人人平等等。人不应该追求金钱,权利这一类的东西,而应该去寻求有意义的生活。这和释迦牟尼的想法基本不谋而合。

比如说,我第一次听到有个耶稣说要爱所有人,包括你的敌人的时候,我一点也不能理解,这和我那时受的教育完全不同,不是应该爱革命同志而恨阶级敌人吗。

等到我接受了文革洗礼,读了一点斯宾诺莎的逻辑后,就慢慢开始明白了。

爱所有人乃是爱人的一种逻辑结果,同样,你恨一个人就意味着你可以找到理由恨任何的人。

后一句在逻辑上应该没有问题,前一个有人会不赞成。我能爱我的爱人,我能够爱我的朋友,但我做不到爱所有我见过的人。

但在耶稣看来,你的爱爱人,不过是性;你的爱朋友,不过是因为朋友能帮助你,或则你和朋友在一起精神上很愉快,那都你是要有所得,不是他所说的爱。

你要能从每一个人身上都看到上帝的痕迹而爱,这才是他说的爱,你就必然会把每一个人都看成是上帝给你的兄弟姐妹。

这样就达到了斯宾诺莎那种逻辑上的一致,因为爱一部分人,恨一部分人很容易把重点变成了恨,自己,或则有人很会利用这一点来达到别的目的,就像文革。

耶稣实际在说一种生活态度,你能爱所有人,你就已经在天国了,用不着等到死后;如果这个世界只有爱,那不就是天国吗?

这实际等同于另一种说法:应该爱人,不是因为对别人有好处,对社会有好处,而是有益于自己;不应该恨人,不是会伤害别人,而是会伤害自己。

利己不需要理由,但利他却需要伦理学来支持,这个问题是一个老问题,是每一种伦理学必须要面对的问题,我认为没有人能真正解决。

我小时候是要讲“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看看现在的中国,就知道那早已破产,似乎有点违法人的本性,没法做到。更大的问题在在于,我们似乎找不到理由说耶稣言行不一,但那些要别人“专门利人”的人,自己做事好像却并没有考虑别人,这样就使人有了一种被利用的感觉,其结果就认为利他不过是骗人的说教。

耶稣无疑了解人的自私,知道这种自私任其发展,恐怕要弄得这个世界大家都无法忍受,于是要想办法来为利他找个根据,就把爱和信仰结合起来,给人们勾画了一个无比美好前景。非常遗憾的是,看不到在尘世能够完全实现的可能,逻辑上的一致并不等于就可以做到。

你我做不到,那些基督徒也做不到,甚至你可以认为,作为人的耶稣都做不到,但“这个事情做不到”和“这个事情不值得做”不是同义词。

比如基础的科学研究是要了解这个世界奥秘,但从事的人们恐怕都知道在自己的有生之年是得不到那种最后的答案,但是不是就没有做的意义了呢?

肯定不是,我们只要对这个世界的理解那怕是多了一点点,就可以得到巨大的收益。

我们也可以这样来理解耶稣。

所以一些历史学家能说:耶稣基本代表了人性中好的那一方面,人类之所以没有因自相残杀,贪婪而灭绝,是因为有了耶稣和释迦牟尼这一类的人物。

再来谈一下《圣经》。

在世俗的历史学家眼里,《新约》和《旧约》是两本很不一样的书。《旧约》主要是说一个民族的历史,《新约》则是主要讲耶稣这个人。成书年代也相隔很久,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

值得强调的是《圣经》对英语的巨大影响,它无疑是英语最重要的经典,很多说法,典故都来源于它。

记得专家说过,学英语的最好方法就是大段去背《圣经》和莎士比亚,我下不了这个苦功,所以英语一直不好。

对耶稣的影响作完整的评价是一个不可能的任务,因为他几乎对西方文明的个个方面,各个层次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恐怕任何一个人都难以相比。

也许能换一种说法,取决于你对西方文明的评价,如果你认为西方文明还过得去,那耶稣就是有意义的;如果你认为 它只是一堆糟粕,那耶稣也就强不到哪里去。

比如说,西方民主制度的前提是人人平等,它无疑与人人在上帝面前平等有关联,虽然不能认为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但在很多时候,人们就是依据这个对不合理的人和事,或则暴政进行反抗的。

而人人平等正是耶稣的核心思想。

人人平等基本上是一个舶来品,中国的过去的正统文化中讲的是君臣父子,是孔圣人的“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不讲什么平等的。

我有时就想,是不是缺少耶稣这个环节。

毫不奇怪,像耶稣这样一个对宗教,伦理提出自己鲜明看法的人,对他的批评和非议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但需要强调的是,必须要把对教会的批评和对耶稣的区分开来。

比如欧洲的启蒙运动的学者对宗教多有批评,但那实际上主要是针对教会。要对耶稣提出有条理,有内容的批评,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其中尼采的说法很有代表性,好像在今天的中国仍然有影响,想多说两句。

在尼采看来,耶稣既虚伪又怯弱。为什么要别人爱你呢?那是因为你恐惧,害怕那些强者,想用爱来削弱强者的锐气,使强者变得平庸,来爱你,就不会威胁到你,这不就是虚伪吗?

为什么要女人爱你呢?你带着鞭子不就够了。

在别的方面我可能没有资格说什么,但最后这一点我觉得还是有发言权的,千万不能信,绝对带不得,因为根据我的经验,挨打的不知是哪一个。

罗素曾经对此的评论我认为能代表比较正统的看法。

在罗素看来,尼采才真正是怯弱,什么人都害怕,于是就把自己想象成一个所谓的强者,就用不着需要什么爱,背后是一种极端的顾影自怜,不相信有人会爱他而极度自卑。

真正的强者是耶稣一类的人物,他们有坚定的信仰,相信自己是正道,相信人们会爱自己,因此什么也用不着怕。

相信爱而无所畏惧才是真正的勇敢。

伦理学没有一个形而上学标准,也就是说,我们不能根据什么科学而推断出一个普世真理。我们信不信尼采,实际上在作一个选择,即我们愿不愿意生活在尼采所歌颂的那种英雄的时代,要就做一个代表了人类最美好理想,最崇高道德的英雄(我认为像文革中的毛泽东),或则做英雄的踏脚石。

罗素最后的结论是,不管他做不做成那种英雄,他都不愿意生活在那样一种世界,西方的民主制度更适合他的口味。

那么你呢?

在我看来,可以有一种更简单的说法:你是愿意要耶稣的征服呢,还是尼采式的征服。

人渴望征服肯定是深深地在骨髓中,在每一滴血液里。人总希望自己的意志得到实现,希望别人听从自己。用一种婉转的说法:叫个性。

我最熟悉的实例还是婚姻,个性不合而离婚,什么是个性不合,说穿了不就谁也不服谁,征服没有成功。

只不过耶稣指望用爱和信仰来征服,尼采则是用鞭子。

我有些悲观,并不指望耶稣的希望能够在现世实现,从人性来看,实在太难。但至少能平衡一下,当人要做好事时,至少有一个借口。从这一点上看,耶稣总是有其价值的。

而尼采那种征服,当真能够成功?如果不把人类给弄得毁灭掉,我不知道。

至于天国,我坦率地也说不知道,因为没有人能从那里回来告诉我。

对任何崇拜尼采的人,我只想说个事实,他终身未婚(约会带着鞭子,这是最好的结果?)并且后来精神崩溃死一直到死。

还有一点也极为重要,就是把耶稣和他的影响区分开来,换一种说法,得要把耶稣和信奉他的教会分开来。

就在那些崇拜者的眼里,耶稣也是大不一样的,林林总总不同的教派,很多都起因于对耶稣的理解不同。

当然,他们都说自己是正宗,别人不过是冒牌。但这很容易给人一个相反的联想,没有人能真正理解耶稣,后人都到不了他的境界。

真正的伟人恐怕都是这样。

比如说,耶稣强调人人平等,我记得他说过,在上帝的眼里,在他的眼里,人人都是一样的,他并不给那些跟随他的使徒有什么上天堂的折扣卷。

无论什么人,只要信主,爱人,就可以得救,没有区别。

照这种说法,大部分基督教会都没有了存在的理由,因为它们都假定教会在与上帝的沟通上,有着某种特权。

上帝更容易听到他们的声音,或则人们只有通过他们才能与上帝沟通,好像他们有一部和上帝的热线电话。或则另外的一些说法,他们是上帝特选出来的,有着某种权柄,因此更能代表上帝,如此等等。其实他们有的和我们一样,只是《圣经》。

实际上从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开始,人们就质疑这种说法,但今天它还是以各种形式存在于各种基督教会中。

我不只一遍读过《新约》,看不出耶稣有这样的意思。要是真正人人平等,也不应该有这样的意思。

那些东西实际上来自于世俗,恐怕是对金钱权力这一类东西追求的结果,天国里是不应该有这些特权和等级,不然它和现世就没有很大的区别了。

套用一句哲学家的话:存在决定主义。中国现在好像就是这个样子。

通宝推:细柳营,南云北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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