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浙江蒲歧村长之死 -- 响水湾
比如,我买了房子,使用期70年,住了十年要拆,那么潜在收入该属于谁?站在纯粹的经济人的角度,只要预期土地价格增长速度超过地区收入增长速度,征地者就不会痛快拆迁。
第二,农村的宅基地这个算是土地规划么?如果算,这样征地算不算ZF违约?那么补偿金是否应该比土地的现价格要稍高一些?
第三,在开发商谋取暴利和钉子户谋取暴利二选一,应该支持谁?开发商能赚钱是必然的,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现阶段各种黑箱操作,导致最终征地者拿到的补偿金偏少的情况时有发生,使得钉子户始终处于被同情的地位。
第四,宜黄事件中发生的一个情况,ZF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比如,如果是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征地者配合没话说,那么在宜黄事件中发生的一种情况是,你建汽车站,应该。但我的房子处在周边规划的酒店范围中,那么这种拆迁是否算是公共利益拆迁?
ZF现阶段最错误的事情就是只要你投资,我负责规定时间把征地者赶走。与其如此不如少拿些土地收入,让开发商去和征地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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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 就算是大家都发扬风格发扬觉悟 q42474112 字30 2011-01-02 19:11:52
🙂哈哈,你怎么知道没见少收? 月下 字24 2011-01-02 19:26:37
🙂肯定多收了 假设 字60 2011-01-05 20:57:03
🙂花您。小讨论一下,土地增值潜力该属于谁。
🙂让开发商去和征地者谈?请想一下后果是什么 柴门夜归 字0 2011-01-03 07:33:18
🙂可预见的是 一点一滴arc 字184 2011-01-03 14:12:22
🙂如果政府不管,那房地产公司就可以放手打得有地者满地找牙 5 柴门夜归 字512 2011-01-03 16:42:13
🙂美国的经验 2 Alarm 字206 2011-01-05 2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