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夏令营中的较量》 -- 白色潜水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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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为了一个正确的目的,是否能采取不正确的手段?
落实到语文教育中,这个问题就是:文以载道,为了“道”,或者说,为了“以小见大”,为了“说明一个道理”,是否可以采取违背事实和逻辑的写法?
说得严重点,这种做法,就是戴震说的“以理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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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共勉了,你的错误怎么要别人与你共勉,真是奇怪的人 1 林云 字86 2011-03-23 07:24:37
🙂然,踩的就是你的尾巴 日落风华 字0 2011-03-23 06:17:24
🙂只要出发点正确,哪怕用假的编造的“事实”都是次要的问题? 37 友来有趣 字341 2011-03-22 10:55:31
🙂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语文课本也编故事的 过函谷关 字70 2011-03-22 15:25:07
🙂您这根本就不是讨论问题的架势。 4 8 笑柄 字899 2011-03-22 13:40:47
🙂生活中要真这样想可很危险 3 沉默 字228 2011-03-24 05:19:57
🙂问题在于 15 路人癸 字1167 2011-03-23 09:3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