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药家鑫‘激情’杀人!!! -- 天煞穆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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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钱减刑”或者有人叫“花钱买命”好像是东莞法院先搞起来的,其实是一种刑事和解机制。
其本意是想解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的赔偿难的问题。因为被判刑的一方往往不积极赔偿,最极端的是死刑,民事判得再多,只要被告一死,理论上最多也就能得到死者全部财产的份额,实际上由于这种情况下被告家属不积极配合很可能拿到的更少。所以这一做法其实是想促进被告方及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方。
但这一方式如果滥用,有可能对公平的原则造成损害。
高法2010年明确了
被告人案发后对被害人积极进行赔偿,并认罪、悔罪的,依法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同时也强调了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的从“严”,主要是指对于罪行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当判处重刑或死刑的,要坚决地判处重刑或死刑;对于社会危害大或者具有法定、酌定从重处罚情节,以及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被告人,要依法从严惩处。在审判活动中通过体现依法从“严”的政策要求,有效震慑犯罪分子和社会不稳定分子,达到有效遏制犯罪、预防犯罪的目的。
对于这个案子,我认为是符合以及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标准,因此很可能的结果是
药死刑,死者家属拿不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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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等包子 1 田雨 字238 2011-03-30 17:19:59
🙂谢谢指教 2 财迷心窍 字259 2011-03-30 00:14:26
🙂呵呵,纠正一下您的观点 1 契毖何力 字144 2011-03-30 02:25:35
🙂讨论一下
🙂还有能拿到 本因坊幻庵 字20 2011-04-01 04:30:30
🙂那辆车不知道登记的谁的名字 猪头笨笨 字26 2011-04-01 16:23:49
🙂我猜你的职业应该不是律师 3 财迷心窍 字625 2011-03-31 20:40:09
🙂如果赔偿减刑成制度了,富人就可以随时杀人取乐了 不大不小 字0 2011-03-30 02: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