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严明法制:追查药家的商业贿赂问题和白岩松受贿李教授诈骗 -- 思想的行者
对于药家鑫案,没有什么可以添加的,本来在法学意义上是一个类似于1+1=2的问题,如果硬要跟他们辩论说1+1就是等于2,不是等于0,是在是太掉分了,哪怕对方拿出自己的专家的头衔出来。
从严明法制的角度来看,这次药家鑫案还引发出了其他问题
1,药家鑫家的商业贿赂问题
这里我先简单的引用一下相关部门的文件
能够让央视直接为案情如此清楚的案件来专门施加影响,考虑到中央电视台是一个商业机构,药家肯定是提供了一些利益的,而这其中包含着巨大的商业贿赂嫌疑
因此,建议公诉机构同时对药家提出涉嫌商业贿赂的诉讼
2,央视记者白岩松等人有受贿嫌疑,显然也应该是被告。
有人说白岩松是名记者,问题在于越是有名的人当他做坏事的时候,起到的负面作用也就越大,反过来说,一视同仁的对其进行处罚能够起到的威慑,教育作用也就越大。
成绩只代表过去,过去的成绩并不能成为今天的免罪符。
3,李玫瑾等人的问题---是学术探讨还是学术造假还是商业诈骗等等
这是一个需要辨别的问题
学术自由是一个国家需要坚持的重要原则,问题在于这个原则很容易给人给钻空子,一些学术界人士利用自己的学术资源优势不是从学术研究的目的而是从牟利的目的进行伪科学活动,这样的行为该怎么样界定呢?
因此判断李玫瑾的问题,到底是属于学术探讨还是商业诈骗--如同电视广告的众多伪专家一样,是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关键还在于要确定李玫瑾教授是否得了相关方的好处。
如果她得到了相关方的好处,其次再根据专业委员会的意见,判定其观点存在严重失误,那么可以认为她仅仅是利用了自己的学术背景而不是在真正的进行学术探讨,实际上构成为一种商业诈骗,同样需要治罪。
药家鑫八刀杀人案处理得好,可以成为中国法制严明的一个契机,特别的可以对多年来横行中国的学阀进行一个不无震慑力的打击。
从历史角度上来看,自从科举制度逐步固定化以后,围绕着科举制度,中国社会形成了一个个的利益集团,该利益集团直接的导致当时的唐王朝对安史之乱的预警的不足,在好不容易平定安史之乱以后,又形成了武官的藩镇割据,文官的朋党相争,即军阀和学阀交织在一起,严重的威胁着政府的管理效力
此后明朝通过杯酒释兵权等方式通过强干弱枝的政策解除了军阀对中央政权的威胁,但是对文官则采取了一个不杀的放任政策,军阀在宋朝受到了严厉的限制(矫枉过正造成宋朝在对外战争方面非常弱势),但是学阀---文官之间的党争,围绕着王安石变法,党争越来越激烈,学阀最终直接葬送了北宋王朝。
明朝是通过对贪官剥皮以及广泛建立东厂西厂等国家安全机构的方式对文官集团进行了直接的管制,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以东林党为代表的学阀再次兴起
清朝,则是学阀霸占了话语权,阻挠了当时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民国时期,军阀混战和学阀操纵同时存在,整个中国处于一盘散沙的混乱状态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的经济基础,从根子上对军阀学阀进行了一次清洗,问题在于藕断丝连。
由于文化的连续性,学阀的历史残渣没有得到足够的清理,即便是一时失去了经济基础的支持,但是学阀们依然蠢蠢欲动,特别的是当中国开始了改革以后,经济多元化,思想多元化导致学阀有了更多的可趁之机,敌对势力又趁机进行扶持,以南方系为代表的学阀势力有不断壮大的趋势。
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毛泽东发动的文化大革命可以说是一次对学阀的打击的尝试,当然毛泽东们在相当程度上失败了,问题在于毛泽东们当时没有采取法制的形式,而是采取大字报的形式,没有经过法庭的严格取证辩论的程序,而仅仅是走大字报的形式,走群众运动的形式,而群众运动是十分容易走偏,容易情绪化的,最终导致了群众斗群众和斗争的严重扩大化。
但是从苏联解体以及诸多国家被颜色化特别是中东的政治乱局来看,学阀对中国的社会稳定构成了致命的威胁,采取淡化处理是不行的,学阀是潜伏于中国意识形态领域中的病毒,一旦时机到了,就可以极大规模的扩展,必须要及时采取免疫措施。
而这次药家鑫案如果能够真正走法律程序,对涉案的众多的人、法人进行严肃处理,那么将成为中国克制学阀从而开始自安史之乱以后的中国国运下落而拨乱反正的重要的坚实的一步。
不管药家多么有权有势,问题在于他们的商业贿赂痕迹已经很明显,这是一个考验中国法制公信力的重要关头。
同样白岩松们李玫瑾们的问题也显得非常的明显,所谓枪打出头鸟,当违法者主动冒出头来的时候,法律却不扣动自己的扳机,法律只能成为一个可笑的而不是一个威严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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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明法制:追查药家的商业贿赂问题和白岩松受贿李教授诈骗
🙂有啥证据,只是因为怀疑? zxz221 字0 2011-05-03 16: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