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谈谈最近的高速路救狗事件 -- 莫问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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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狗是别人拥有,他们采取狗权大于所有权的逻辑,第二他们没有执法权,就跑到高速上拦人家车,限制别人的人身自由, 第三,因为自己喜欢狗,就禁止别人吃狗肉, 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给别人.
结论,这是一群衣冠楚楚的暴民和法盲,他们的逻辑就是我比你生活水平高,所以我说的就是对的,就是法。 这个时候什么公民社会,神马法制都成了浮云. 一群装B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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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是人家的自由不是 一个炸弹 字12 2011-04-18 02:55:04
🙂从CCTV的后续报道看。 1 njyd 字42 2011-04-17 21:43:20
🙂同意并花之 我不吃狗肉 但别人吃狗肉 我不会阻止别人 11 盐城闲人 字594 2011-04-17 21:34:26
🙂某人看法
🙂不吃狗肉为什么会是社会进步得表现? 5 猪头笨笨 字106 2011-04-17 20:52:08
🙂吃狗肉是哪门子的中华传统,传统上那是东夷南蛮的劣习 1 10 乱武 字128 2011-04-17 21:21:43
🙂您对历史的理解恐怕不合于一般的观点 桥上 字0 2011-04-22 07:37:46
🙂合着周天子是东夷南蛮? 4 南山贼 字60 2011-04-18 06:4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