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对“管理”和“经济”版块的一些想法(兼回答一些河友的质疑 -- GWA
有几点想和您讨论。
首先总结下对媚如春的看法:
第一:媚如春的行为是不道德的。这里道德指大多数人的通常看法,比如拿男朋友当楼梯是不道德的。
第二:媚如春的做法没有犯法。特指利用男朋友,其它生意上的事情不猜测、不涉及。
这两点,我想我们的看法会是一致的。
然后,我有几点想和您讨论:
1.媚如春是否有权利这么干呢?指拿男朋友当楼梯。
我认为她有权利。
2.媚如春是否可同情呢?
我认为是可同情的。基于底层奋斗求生,而不是拿男朋友当楼梯。
3.媚如春的做法是否值得表彰、推广学习呢?
我认为是不可的。基于拿男朋友当楼梯。
不知您是否同意上述的看法?
再进一步讨论对现在的媚如春的看法,我想我们可能会有分歧:
我认为媚如春尽然道德上可指责,但有两点很重要:
一:她没有害人。基于她的自述。
二:她还有善念。证据是:她自认受惩罚了,不能爱人了。
这体现了一种有底线的沉沦、和一种内心的反省。而反省就意味着她至少可能在将来会改。佛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何况媚如春没有动刀,而且她的手、现在也许正在颤抖,她的心、也许正在挣扎。
再打个可能不恰当的比方,《飘》里的郝思嘉,也是利用男人的,比如抢了妹妹苏伦的男朋友,哄骗了老公的金钱,还有雇佣犯人当劳工等等。当然郝思嘉是具体受北方佬的迫害,要夺去她的家园,而媚如春没有。
最后就是对维护媚如春的人的看法:
同情可以,爱护、关心、指导、帮助也可以,但不能护犊子、不能以出身、弱势来为她不道德的行为找正当性。如果这么做,那就是无原则、无正义的立场,是党同伐异、自己一派可以恣意妄为的行为。是庸俗的存在皆合理主义。
所以,老虎的文章,我是基本赞同的。因为我看到的是对一个社会环境造成的牺牲者、一个有反省的沉沦者、一个自强自立、但不是清白者的同情,而不是无原则的袒护。
以上看法,供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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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想太多,不同角度和侧重罢了 鼎革 字0 2011-04-26 07:14:11
🙂本来不想参与这类话题,只是送了花。想了想,还是回来宝推。 3 拈花虎 字75 2011-04-25 09:01:29
🙂谢谢 紫鳶 字50 2011-04-25 16:45:19
🙂你的长文很精彩,在同意你对媚如春的看法后:
🙂根源就是这个 4 紫鳶 字315 2011-04-25 08:29:29
🙂嗯,你这么长一个贴子,怎么挂我这么短的贴子下面啊? 月色溶溶 字36 2011-04-23 20:5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