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关于道德的随想 -- wqnsi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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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我在Q群还探讨了些对媚总不敬的问题;就是她在三次踢男友,每次踢之前,到底多大程度上,是你们猜测的权色/财色交易?实际上,在心理学上我投射自己到这个事件上,我认为最大收益是红颜知己似的女朋友关系;所谓让我方(男方)偷不着而特在意而是最有效的——那么如果是这种情况,这种情形恰恰是我最当回事的干姐姐的类似情况——考虑到如此,鉴于我不久前还在这个姐姐的婚礼上喝得半醉过,我实在是投射不出任何对媚总的不满。
乃至说,你们假定发生过“色”的情况确实存在,你们能确定那不是恋爱的自然结果。而后来发生的踢男友,我已经在楼下用“女孩踢飞男友有天然正义性”表示过了。
如果我对媚总稍有不满,则是她文字的略微冷血,但这不是我的道义指摘;无非是因在另一个经历中,能投射出一个感同身受的冷血遭遇;但我绝不会为此对媚总有道义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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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以后行事磊落点 6 temptemple 字68 2011-04-25 01:24:04
🙂忙总,前两日与友信件提E兄时,节选E公有关平方两段,那么 11 潜恒 字763 2011-04-24 18:03:31
🙂你这个左右太混乱了 3 走路走路 字365 2011-04-25 20:45:25
🙂家庭伦理?也就是说,难道媚总结婚了吗?另实际我在Q群
🙂呵呵,道德这东西么 5 走路走路 字479 2011-04-25 21:23:25
🙂你所说也有道理。便求同存异也不错:) 4 潜恒 字0 2011-04-25 21:27:29
🙂我确实不知道你这篇帖子想表达什么意思 49 Emyn 字3006 2011-04-25 07:52:58
🙂其实Emyn换个表述角度即可 6 联储主席 字300 2011-04-29 08:4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