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不要学!!! -- 南方有嘉木
中国人历来是讲究"知行合一"的。圣贤们有过好多这方面的教导,已经融入老百姓的价值观之中。比如说,"话糙理不糙","我这个人直,想啥说啥",等等,都是为国人理解,接受,甚至有时推崇的。
所以,小鱼MM你"知"了社会的现实,你就合一为"行"(在网上,发贴发感想是唯一行为)。小鱼MM的文风虽海派,根本上还是很中国的。也确实把西河当成了精神家园,很认真呢。我们国人认真起来,真是很可爱的。上帝大概都怕认真并且团结的中国人,什么事做不成?
"从林法则"我个人是不赞同的,不为别的,就因为它太"野蛮"。倒不是野蛮不好,只是它是需要本钱的。像我这样没落经济中的打工仔,说那个就不合适。没有褒贬的意思,在蒸蒸日上的今日中国,说"我是信奉丛林法则的"可能显得酷并且合适。
但是我却是相信"利益至上"的。具体说,就是我认为什么法则啦,道德啦,乃至价值观,能够保存下来传承下去,最终是因为它们有助于人或社会的利益。(当然了,辩证法也不能忘,作用和反作用什么的。否则就成了存在即合理,那个我也是不赞同的。)
如果这还有点道理的话,我们就用"利益至上"的原则,来理想实验一下,公开宣称"我是信奉丛林法则的",对人在社会人群中的利益有没有帮助。可以想像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人群中的所有人都信奉丛林法则。这个理想情况下,说了也是白说,没有任何影响。影响: +/-0
二,人群中的所有人都不信奉丛林法则。这个理想情况下,你一个人公开宣称大概会被当是白痴,变成过街老鼠也不是没有可能。当然你可能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英雄,不过第一个英雄多半是要上十字架的,对个人今生的利益来说是得不偿失。影响: -10
三,人群中的大部分人不信奉丛林法则,小部分人信奉丛林法则。在信奉丛林法则的子人群中,有的人又从来不公开宣称。在这个比较现实一点的情况下,我们想象一下公开宣称"我是信奉丛林法则的",会有什么影响。
影响一:信奉丛林法则的人们,意识到了他们多了一个竞争对手(根据丛林法则)。一般来说,信奉丛林法则的人对竞争对手都不会手下留情。影响 :-5。
影响二:不信奉丛林法则的人们,"混混噩噩"者,你说也是白说。当然有聪明的,因为你的宣称而转而信奉丛林法则。可是那样的话,你自己给自己多造出几个竞争对手,也还是不利。影响 :-5。
由此看来,我看不出公开宣称"我是信奉丛林法则的",对个人利益有什么好处。
当然,现实是复杂的。本来就信奉丛林法则的人可能对公开宣称的人"惺惺相惜",甚至到"传以衣钹"也未可知。因为你而转而信奉丛林法则的人,可能奉你为教主老大,顶礼膜拜。
不过呢,这些看来都不太靠谱。尤其是现实中即使是这样的情况也还有更优解:真正的丛林法则,它如果成立的话,更大可能,是会优选那些内心信奉丛林法则,但从不公开宣称的人。(参考文献,三体)。
小鱼MM你是很聪明通透的,因此我觉得,你在现实生活中绝对不会公开宣称信奉丛林法则的(或者说公开讨论行贿方法心得的)。我猜的对吗?
当然网上不是现实生活,只要不混淆,说啥都没大关系。但是MM你本人不混淆,不代表万一不幸有些个追星的傻孩子们会混淆。到时候,生活中出现一群口口声声宣称"我信奉丛林法则"的小白打工仔P民,是不是会太有喜感了些呢?
说了半天,没啥条理,打住吧,西河有怪叔一位话涝就够鸟。
嘉木MM因为小鱼MM的文字而"复出"讨论,我是很哈皮的,我对两位的文字和文风都是很欣赏膜拜呢。不过呢,嘉木MM这篇有些个拖沓, 并且那个太激情了些,看来就算是天才,也是需要勤于下河练笔的,和和。(当然,嘉木MM还是要以身体为重。)小鱼MM的辩风还是一如既往的好,不过到后来的文字好像也没有太多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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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强调的是个人道德, 但集体道德不是个人道德的总集 8 三力思 字1065 2011-05-09 14:26:05
🙂你讲的有道理 11 温雅颂 字658 2011-05-09 15:41:58
🙂对细胞良恶的判断 2 温雅颂 字271 2011-05-09 11:34:50
🙂知行合一与信奉丛林法则
🙂呵呵 蘑菇菌 字2 2011-05-09 15:54:34
🙂你们两个都没有错,双方观点我都支持 12 领班军机 字721 2011-05-09 09:20:36
🙂现实和理想是完全不同的。 6 马哥 字200 2011-05-09 08:20:42
🙂行贿,受贿,索贿是有具体界定的行为。 12 坐言起行 字1614 2011-05-09 07:5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