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华国锋难得一见的猛图 -- iim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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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当时政策很灵活,能够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必要的调整。
上海解放初期同全国一样实行鼓励生育政策,规定生育5个子女以上的夫妻可享受多子女补助金,以人头计口粮等。1953年还规定患严重疾病或剖腹生二次以上,或年满35岁有亲生子女6人,再生育会严重影响身体健康的,方准施行节育手术;规定患有严重疾病,生育会危害母体健康的,方准人工流产。从50年代中期起,上海取消对节育的限制,开始提倡有计划生育。1963年开始先后在各区县成立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提倡一对夫妇最多生育三胎。1973年宣传“晚、稀、少”,即提倡晚婚,第一、二胎间间隔四年,少生第三胎。后提倡每对夫妇最多生两胎,每胎间隔四年。1979年开始提倡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对独生子女实行优待。
50年代前期,尤其是1950年,刚刚结束上百年的战乱,又面临抗美援朝,剿匪,解放剩余国土,这种情况下,显然是不可能搞什么节育的,鼓励生育,甚至禁止节育也是可以理解的,谁知道朝鲜战争要打多长时间会不会蔓延到国内来?谁知道剿匪要多长时间?谁知道第三次世界大战会不会马上就来?
而到了50年代中期,做了人口普查,朝鲜战争和剿匪胜利结束,除了台湾,该解放的国土也解放了,台湾一时半会也不可能打了,而人口普查显示人口也比想象的多(解放初期总是说4万万同胞,其实1949年应该有5亿人口了),所以很自然,中央政府表态要考虑计划生育的问题,同时批判马尔萨斯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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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哪里删了?回你的贴回错地方的删了。 beech 字471 2011-05-22 00:43:19
🙂说有的人,自己没证据。别人说你造谣还冤你了? 马前卒 字134 2011-05-22 01:33:36
🙂楼下野狼不是给了你证据了吗?你还要什么证据? 1 beech 字463 2011-05-22 02:24:39
🙂你给的这个资料不错
🙂只是说明新中国确实鼓励过生育,而且是全国性的, beech 字171 2011-05-22 03:37:20
🙂很怀疑除了城市其他地方能否做到 2 戴口罩的画眉 字212 2011-05-22 04:27:59
🙂一定是国家政策,不是地方政策。 1 beech 字454 2011-05-22 04:53:22
🙂原话是建国初期学苏联表彰“英雄妈妈” 你的证据呢?吃了? 1 马前卒 字174 2011-05-22 03: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