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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惟独留侯似周公——读民国暗杀史有感 -- 古城老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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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惟独留侯似周公——读民国暗杀史有感

于无声处起杀声,

喋血中华风雨腥。

多少当年博浪客,

惟独留侯似周公。

晚清民国之世,天地闭,龙蛇争,万马黯,群魔舞,而暗杀之风盛行。

在中国文化里,人命关天,只有天或者天子才有处置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力(秉钺专征的将领在军中除外,而且军队将领的特权也是天子授予的)。而天子杀人,也必须公开透明,所谓“刑人于市,与众弃之”,所以宋高宗之斩岳云,明英宗之杀于谦,虽然冤气贯于日月,垂涕满于道路,也只能硬着头皮在闹市处决。

如果有人,隐姓名,操利刃,暗夺人命,按照史官的规定,一律书之为盗。比如《春秋.昭公二十年》“秋,盗杀卫侯之兄辄”。未必孔子不知行凶及主使者的姓名,而是他们不配也不能在史书上留名,所谓“唯名与器,不可假人”,可知圣人对此是极为厌恶痛恨的。汉之太史令司马迁,心怀个人私怨,破坏史家传统,作《刺客列传》,为暗杀者树碑立传,才开始有暗杀者垂名于史册,而将此发扬光大者,是国民党或者其先驱的革命党人。

其始也,也是一二仁人志士,痛列强之欺凌,愤朝廷之腐败,疾官吏之贪暴,恨汉奸之败类,激于怒不可遏,苦于强弱悬殊,于是手枪炸弹,以恶除恶。开始也有不得已之情,后来党人赞之为义举,美之为壮士,一唱百和,蔚然成风,军阀官僚,也豢养死士,以其人之道还于其身,乃至结为团体,形成系统,如斧头帮、军统之以此为职业,中华民国乃成乎暗杀之国。

在善恶强弱悬殊之世,莫非除了暗杀行刺,就只有苟且偷生。毛主席指出了新的道路,那就是立足于敌人势力薄弱的地区,服务人民,发动人民,组织人民,武装人民,从农村包围城市,最终打败强大的国内外敌人,推翻三座大山。毛主席的建军原则,尤其强调秋毫无犯,优待俘虏,并不以从肉体上消灭敌人为目的,但他统帅的军队,由弱到强,战无不胜,驱日寇、逐蒋公、挫美帝、遏苏修、大破印度,威震于天下,古人所说的神武而不杀,此之谓欤?

神武而好杀者多矣,白起项羽是也;不杀而无武者多矣,高僧大儒是也。至于神武而不杀,不杀而神武,无极而太极,无所不用其极而莫测其极,唯圣人有之,其毛主席乎?

周公恩来,原来也染于暗杀之风,组建中央特科,惩处叛徒特务,等到在上海不能立足,转移到中央苏区,见识了毛主席的路线,乃倾心叹服,竭诚拥护。张良也曾想以暗杀反暴秦,博浪沙之发难,早于陈胜项梁起义,而一见汉高祖,喟然叹息:“沛公殆天授也”,倾心臣服,为汉之留侯。

太史公《留侯世家》曰:“余以为其人计魁梧奇伟,至见其图,状貌如妇人好女”,而周公恩来,状貌亦如妇人好女。其始也,留侯以刺客反秦,周公以暗杀革命,而后留侯遇汉高祖,周公遇毛主席,乃知天命有归,圣人已出,于是幡然改图,竭忠尽智,化刚为柔,前后媲美,身退于功成之后,名传于史籍之上,可谓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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