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血亲复仇才是王道 -- 果酱
耐着性子再回一次,我说法学院里有的教授不咋的没说“法学界的教授也不够资格”这里有整体和个体的差别,法学院里教授的整体法律水平相对于社会的其它非法律职业群体是高的,这个应该没什么疑惑,但是社会其它职业群体里有的个体比有的法学院教授法律水平高这也是存在的。我说过法官有水平不高,法学教授有胡说八道的,但是没说法官或者法学教授没资格讨论法律。但是每个群体里总有例外。
再者评论法律水平差不差也有的相对的标准,以高的法学家的标准要求贺卫方,他水平一般,但是相对低的标准其还是可圈可点的。
无法律背景的人大常委如何立法?要我和你讲讲政府权力机构外行是如何领导内行吗?刘邦打仗外行还能领导韩信,但是刘邦不会对韩信指手画脚怎么用兵,讨论韩信的用兵方法对不对。
我没有言必称美国,不过美国的法学家的水平是比国内高很多,而且美国的法学家对美国国内法律体系的抨击很多,对所谓普世价值的抨击也很多,甚至有赞扬中国行政体系的,不要看国内几个所谓从美国留学回来的那几个货的表演就认为美国法律思想就是那样的,那是派回来祸害中国的,美国法学界可不是那个水平。
再给你普及一个法律知识,如果法官认为陪审团的结论有明显错误可以推翻陪审团的结论。不要只看几个美剧或者听美国回来的那些所谓法学教授就认为美国法律体系就是那样的。而且陪审团只对事实做认定,而法律方面完全由法官决定。
至于讨论一个学科的资格,至少要对这个学科的体系,主流的学术流派,一些基本概念有所了解才具有基本资格。负责只是看结论听解释。既然提到美国法律,那么举个法律审判过程中法官如何处理设计到不了解专业领域的事情做判断,在美国消费者保护类法律中有个更优可替代原则,即如果一件商品对消费者造成伤害,如何确定其是否有缺陷。科技含量较高商品技术性很强,法官的专业知识不能够判别其缺陷是否合理,那么就要求原告举证是不是有更好的可实行的技术方案可以解决,如果有那么就是有缺陷,如果没有就是没有。而不是依靠法官所谓的常识去判断。
政府机关的外行领导一般也是这样领导内行,分而治之还可以咨询外脑,一般是提出目标,要求结果,而不是指导下属如何干活,如何处理专业业务。外行充内行的领导我只见过一个,被下边的分管领导合起来玩的不亦乐乎。
虽然我知道职务生长需要水分养料阳光,也知道都要适量,但我没干过农活所以我不敢去和农民(哪怕根本没学习过任何农业技术的农民)讨论怎么种地,更谈不上指教,顶多只是请教。我养过宠物狗但是我也不敢去肉狗场和专业的饲养户讨论如何饲养肉狗,我经常k歌也不敢去和专业的歌手讨论怎么唱好歌,只敢去请教。
难道只是因为法律使用文字写的,所以认字的人都可以不经任何学习训练就讨论什么法律原则,法律原理??生而知之者我真还没遇到过。
反对学术霸权是反对那些声成除非上过什么学拿到什么学位才有资格讨论资格,否定通过其它途径学习并成为专家的可能,这也是不尊重历史事实的;而不是可以进一步推出随便一个人根本没学习研究过一门学科就可以指手画脚,谈原理,谈原则。这样会经常闹笑话的“你上面其实,某些言必称美国的法学界人士,似乎忘记了,在美国判定嫌疑人是否有罪,往往不是法官,而是那些只有常识而无法学专业知识的人组成的陪审团。”这就是现成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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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正确,可是如何判断什么才是:有了解有研究有真知灼见 6 果酱 字283 2011-07-10 02:41:42
🙂您的逻辑我不敢恭维 simplew 字659 2011-07-10 02:54:23
🙂在现代社会,外行领导内行是普遍的事情 5 果酱 字875 2011-07-10 03:51:24
🙂再回一次
🙂你我观点的区别就是法律究竟是精英还是平民的 11 果酱 字2149 2011-07-10 04:51:35
🙂陪审团也是一坑爹的制度! 最近美国佛州的Casey案件 6 acxp 字3754 2011-07-13 11:28:46
🙂印度已废除陪审团制度,英国也基本废除 种植园土 字0 2011-07-19 09:36:01
🙂不要对陪审团制度有太高期待 1 往前走 字350 2011-07-12 18:3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