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天津红桥区法院判的一个牛B案,比南京彭宇案还牛B -- 逐水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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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吓是法官自己提出来的,这非常不合适,违背“司法被动性”原则,所谓“民不举官不究”嘛,司法权行使和司法程序启动所必须遵循的“不告不理”原则,审判机关非因诉方、控方请求不作主动干预。
现在原被告的焦点是“是否撞人”,你法官杀出个“惊吓”,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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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碰撞也不一定没有痕迹 1 大水 字181 2011-08-21 05:20:58
🙂按照伤者一方的说法 fighterbruno 字365 2011-08-23 10:25:07
🙂这不是“不一定”吗? njyd 字538 2011-08-21 05:42:23
🙂老哥,原告是说被告撞人,没说惊吓
🙂这个等二审吧,说不定还要等最高院司法解释。 njyd 字58 2011-08-21 07:08:25
🙂二审了,许云鹤童鞋大翻供 fighterbruno 字480 2011-08-23 10:14:39
🙂新浪微博搜索感觉不大好用。 njyd 字60 2011-08-24 07:17:42
🙂记错了是胡然 fighterbruno 字51 2011-08-24 08:4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