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义愤填膺李双江儿子的时候不要忘记事情的起因 -- BC大头鱼
李公子的事情,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无非是把古代衙内的行径搬到现代而已。这种事情,放到哪朝哪代都是要挨骂的,放到今天还能例外?就有人跳出来“目的不单纯”,我倒想知道,什么样才较单纯?莫非要众口一词指责那对夫妇惊了贵人才叫单纯?
至于拿未成年法当挡箭牌,呵呵,你提的第三十九条、第五十四条不知所云,难道李公子众目睽睽之下把人打得头破血流还成了个人隐私不成?第五十四条说得是治安处理或者量刑,现在调查还没完,我想请教一下谁违反了第五十四条规定啊?
唯一靠的上边的是第五十八条,但这是民事而非刑事责任,原则上民不举官不究,李家如果告媒体大概有获得赔偿的希望,但我估计一则,媒体巴不得被告一下,好让这题材热炒下去赚钱,那点赔偿实在不够看,二则,李家也不会主动去把这件事继续搞下去,不会去触这个霉头。至于你一个外人,这么为李家气愤就很奇怪了。
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前一段时间有讨论,像这种未成年就开个无牌宝马在街上横冲直撞(见违章记录),一言不合就把对方打得头破血流的未成年人,狠狠教训一顿对他自己和社会都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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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同意,但是小李不可能输啊, xuemei44 字0 2011-09-12 18:04:52
🙂“红爹罩我去战斗”。这小李子以后还会惹事 1 围观群众 字0 2011-09-10 12:27:41
🙂反对楼主观点 9 林之洋 字375 2011-09-10 11:13:09
🙂好一个目的不单纯
🙂我不为李家说话 林之洋 字326 2011-09-13 08:12:49
🙂拿出未成年人的招牌去占领道德制高点? 1 猪头笨笨 字422 2011-09-13 10:07:52
🙂只能说你是法盲 林之洋 字855 2011-09-13 18:23:59
🙂唉,说你什么好呢,眼睛就看几个字,上下文看全么 1 猪头笨笨 字466 2011-09-13 21: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