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台海这一仗好打吗? -- 685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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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你别装了,会有人相信吗?

你别装了,我还是不信!

你可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但是前面要有个定语:台湾或什么省的。

下面蓝字是阁下引用我的原文,黑字是阁下对我的教导,红字是我的解释。

看看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解放战争是如何打败蒋介石的,在抗美援朝中是如何打败美国兵的!这些胜利都是在与对方的力量和装备极不平等的条件下取得的。

我不就是要说当兵的打仗要有动力么?难道你说的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是没有动力的仗?

对不起,你大概没有看完我的文章或没有明白我的意思(我想我写的文章中,上下文已经交待得够清楚的了)。对你的这种解释,我更不明白,在解放战争或抗美援朝中,解放军的动力好象不属于你说的那些“动力”种类当中。

在解放战争中,国军士兵可谓“打输了,一家老小的好日子就算是完了,打赢了,那就不用多说了,

为什么国军士兵打输了就一家老小的好日子就算是完了?情况刚好相反,国军士兵是穷人多吧?打输了,家里就快分到地了。

你说的一点也不错,国军当中肯定是穷人多。但是按比例计算的话(我想这样比较公平,你说呢?),到底是国军中穷人多还是解放军中的穷人多?也许你不知道,解放军的前身――红军才是当时公认的穷人的队伍,而国军的历史中就没人认为自己是穷人的队伍。再说,国民党的执政纲领中,有“分田地”一项吗?这一“分田地”的口号应该是共产党的“打土豪,分田地”吧?那请你告诉我,国军士兵要分的田地是哪来的田地?月球上的吗?因为当时中国境内的耕地都有主了。

而在抗美援朝战争中,才真正是胜败与解放军战士无关,因为是在朝鲜的国土上,可是虽然有台湾老蒋的相助,美国大兵还是在全世界第一次吃上了败仗!而且对手是他们从来也没有正视过的“土八路”。

抗美援朝战争胜败与解放军战士无关?不是要保家卫国么?怎么无关了?美军不正识“土八路”?那44年派观察组去延安干什么?[cchere.com http://www.cchere.net 西西河 685r]

所谓的“保家卫国”是政府的远见,但对一个战士来讲,朝鲜远在千里之外,它的存亡与战士个人有什么关系?再说,你所讲的战士打仗的动力中有“保家卫国”一说吗?你要是能回答我一个相关问题,我才有可能认为你是个大陆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你知道这些志愿军战士胜利回国后的状况是怎么样的吗?而这个问题的答案却正好可以回答你的有关战士打仗的动力问题,而且是活生生的现实。

至于1944年的观察组到延安,是以美国的名义吗?观察组的职责在历史中交待得清清楚楚,并不是因为美国正视那些“土八路”而是有别的原因,你可以去查一下历史。

关于你的最后的建议,我认为大可不必。你可能认为如果台湾挂出投降条件(尤其是好象允许大陆的人移民台湾就可以动摇大陆的民心),就可以避免战争,并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这只能是你的一厢情愿。我只想问一句:13亿大陆人如果都想移民台湾,台湾会变成什么样子?

这13忆人都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这13忆人都想移民台湾?人家也不要啊。不然还有那么多人排队?

你在什么地方说过只允许解放军移民台湾?你自己写的东西也记不得了?如果你只允许解放军移民台湾,那你是真正的投降并允许移民吗?你的目的恐怕是要瓦解解放军吧?所以,你不要总是讲你是什么来自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还是不相信,因为在这一问题上你并不知道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期间一贯执行 “全民皆兵”的政策。你能给我解释一下什么是“全民皆兵”吗?

你的原文讲你认为台湾可以挂出投降的条件并允许移民,可真正13亿大陆同胞要移民了,你又说“人家也不要啊”,我不知道什么意思。再说了,要移民台湾对大陆人来说“人家也不一定愿意啊”。是吧?

好,13亿你不要,1/10怎么样?你那一弹丸之地受得了吗!

有人在排队要移民台湾吗?你不要自作多情了!请给我一个有根据的数字或实事。

而如果没人想移民台湾,却13亿人一直投票认为台湾应当回归大陆(这也应该叫做公投吧),怎样?台湾的某些人认为台湾人通过公投可以决定是否独立,但是我个人认为台湾不是台湾人的,而是属于整个中华民族的,你应该不会反对这一点吧?既然是中华民族的台湾,为什么只要台湾的人投票就决定了她的归属呢?是否投票时也让大陆的中国人投上一票呢?那样结果会怎么样

兄弟分家也要所有的兄弟都同意?其中一位说我就分了,我屋里的东西归我了,你们屋里的东西我也不要了,行么?大家不同意,他跑了,是不是得追出去把他打死或往死里打?

你讲的这也叫做分家?如果这也叫做分家,我倒是非常同意你这个“其中一位”兄弟的行为。他屋里的东西可以归他,我更欢迎他“你们屋里的东西我也不要了”。因为他这“你们屋里的东西”自然也包括在父辈手上尚未分割的祖辈财产,他也不要了。你要是有这么一个“无私”的兄弟,你不高兴?

至于“大家不同意,他跑了”。我就更加高兴了。因为他不只是不要其它的财产了,连自己住的“屋”都不要了,我为什么要不高兴呢?我高兴了,还为什么要吃饱了没事干一定要“追出去把他打死或往死里打”?这不合常理啊!

所以,我奉劝你一句:不要闭着眼睛说话,也不要为了要在争论时争得一时的上风而强词夺理 ,要用实事说话,才会有更多的人相信你。当然我个人认为你有说话的权利,因此请你好好利用你的说话权。

我也劝你一句,把你这个帖子打印好保留下来,过10年再看,看看你还同意多少你现在的观点?

我也不用要等10年才再来看,本人年龄也近不惑,有些观点恐怕不是很容易能改变的,尤其是大家公认的道理。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我的观点不一定是正确的,这是真的。因为圣人都不能“无过”更何况我一介“草民”。但是,你的这些观点,其中一些现在看都不对,甚至与历史相悖,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观点会与你的一至,我个人认为我这一辈子都不会与你在这类事情上有相同的观点了。所以,你也不必费心或担心了。多谢!

冒犯之处,还请见谅。

这倒不必。大家讨论问题么。只要不骂人,什么话都可以说。

我同意你的上述观点。我没骂过你,更没骂过别人,也非常尊重任何人说话的权力。只是我的话语有时有点唐突,因此还得再说一次“冒犯之处,还请见谅”。

通过这一来一回的谈论,我更加确认你不是来自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了。露馅的地方太多了,跟我认识的其他台湾省的人太象了,而且对历史知识的了解也很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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