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今天电视台报道了一则交通事故,看里面人的表现。 -- nj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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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说国内是丛林法则。 为何, 没有明晰的“路权”的概念。
所以连交警都不清楚, 责任究竟在谁那里, 结果找了一个替死鬼。
加拿大学交规, 从头到尾都是围绕“路权”这个概念来转的。
加拿大的交通规则规定, 红灯可以右转, 但是, 必须要让(yield) 主路车上的车辆。 当你红灯右转的时候, 如果你会阻挡到主道车辆顺利通行的时候, 你就不拥有路权, 你就不可以右转。 若是有此引发追尾, 刮蹭等等事故, 由不拥有路权的车辆, 也就是红灯右转的车子负责。
所以, 加拿大发生事故, 如果周围有目击证人的话, 通常都不需要等交警来“断案”, 因为加拿大的交规的路权非常明晰, 几乎马上就可以判断是谁的责任, 保险公司自要找到目击证人就可以了。 若是没有目击证人, 把事故现场一画, 也大部分可以定案, 不需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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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 真是一言难尽呀 1 icegold 字65 2011-11-09 09:47:54
🙂世界确实不同。去国太远,已无法理解国内的事情了。 拿不准 字42 2011-11-04 19:54:27
🙂现在的人这都是怎么了? 2 笑柄 字177 2011-11-04 05:35:46
🙂所以我说国内的交规是丛林法则。
🙂你最好看完国内交规再说这个 2 纹石 字327 2011-11-08 00:16:26
🙂要说路权,此案中电瓶车无路权 4 力度伸 字70 2011-11-06 03:40:04
🙂中国的交规也有 8 icegold 字349 2011-11-05 08:20:58
🙂国内的交规也是反复权衡的产物吧,恐怕也有一定的道理 桥上 字0 2011-11-05 07:0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