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warning】公民/绿卡与海外资产问题 -- 种植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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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FATCA: 截至2011年12月31日,
1)居住在美国境内、在海外拥有5万美元以上资产
或者
2)居住在美国境外、在海外拥有20万美元以上资产的美国公民和持有美国绿卡的外国人都需要在2012年4月15日前向政府申报;藏匿海外资产拒不申报被视为有意逃税,一经查出会被处以高达5万美元的罚款,严重的还会被判刑。
如果没有理解错的话,如果是在美国境外居住,有20万美元以下财产的,就不用申报。那这个一般的小老百姓还是可以的啦。
这样的话,这个的法案的目标不是小老百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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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统屏蔽 --。
🙂切,一帮烂人, 1 KeanuZ 字125 2012-01-14 06:45:03
😜-- 系统屏蔽 --。
🙂好像有两种情况
🙂帝都魔都20万美刀的房子不好找啊 3 海峰 字74 2011-12-30 06:16:03
🙂你一直不卖 1 闲看蚂蚁上树 字20 2011-12-30 13:49:50
🙂一句话 1 闲看蚂蚁上树 字19 2011-12-30 02:05:48
🙂这个法案就是冲着小老百姓去的 1 绝对不是白领 字0 2011-12-30 01: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