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物权与民心 -- wild007
我觉得你对西方的理解主要还是基于国内一些媒体的口径。西方法律,你说的程序的正义,首先是英美法的核心,而不是大陆法的核心。大陆法,对应程序正义核心内容就是实体的正义。而这个程序正义,首先是行政与刑事法律的应用而不是民事法律。为什么欧美陪审团,在选取陪审团成员的时候首先第一个要求就是陪审团成员没有受过任何法律训练,以避免他们使用法律技术来干扰判断上的公正性。而就这一点,对于理解西方法律的由来是非常重要的。我下面简要说一下。
古希腊罗马,是西方文明的基础。大体你可以理解为,古希腊理论古罗马实践,这个实践主要在本话题是在法律层面。而我说的理论,就是我说你对西方法律有本重大的误解就在于你对他们的文明起源了解不多的地方就是自然法理论的影响。在古希腊早期,就是所谓荷马史诗的时代。距今3200年到3600年前。那时候,古希腊及地中海世界通行的是基于各地当地习俗不一产生了众多的纷繁的法律。但是,随着希腊世界的繁荣与不断发展,更重要的是在商业往来与战争中的彼此交流与融合。希腊学者首先提出了自然法的概念。自然法核心内容就是,这个世界有抽象的超越于古代地中海各国自身习惯的通行规则。这个就是自然的规则,又被称为神的规则。是凌驾于所有基于风俗习惯以及传统而来的法律之上的基本法则,简单点说所有基于风俗习惯和传统的法律都不能对抗基于来源于自然的普遍适应性规律而来的神圣法则。
随后,虽然现在关于自然法学论述古罗马时代仅有西塞罗对此有只言片语的保留。但是,在罗马法的实践里,这种超越于地中海世界各地风俗习惯以及传统而产生的法律之上的法律原则的确是在罗马时代普遍实践。到后来,教会继承了自然法的一般原理,发展出了在中世纪多如牛毛的国家丛林里普遍适用的教会法,其法理基础还是神的法律在各国习惯与风俗和传统之上这一基本法理。
到资产阶级崛起的时代,作为第三等级的商人,在一个时期。资产阶级法学家,基于自然法基本原理,从神学上的上帝之城灵魂不朽概念中抽象为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概念,进而发展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现代法律基础理论。以此对抗王权的君授神权。并在此之上发展出,基于三位一体理论衍生出的三权分立法律关系。在这里,美国走的比较远,他们是彻底的三权分立,世界独此一家。其他欧洲各国基本还是遵从孟德斯鸠三位一体理论,衍生出王权或者代表国家主权的国家元首之下的三权分立。在资产阶级实现革命成功后,资产阶级随即基于自身需要抛弃了自然法原则。在圈地运动影响下,发展出了限制自古代社会以来就存在的资本自由流动,物质自由流动和人员自由流动的国家主权与国籍范畴,这才有了今天繁杂的国家体系及基于国家主权而产生的现代国际法律关系。说到这里,在资本全球化的时代。基于资本无限制扩张的需要,自然法基本又一次改头换面出现。是的,这个就是教会与所谓民主政体开始鼓吹的普世概念。进而衍生出的是无限人权对抗国家主权的影响。
基于上面的简述,我们可以看到今天西方法律重要基础不仅是基于财产分配的有关物权的法律体系。在此之前,首先从第三等级基于对抗王权与教权的需要而衍生出来的人权理念。既,没有独立与自由的人的个体,就不存在依附于个体之上的财产。如果不能理解这个,仅仅把西方法律抽象为一般的围绕物权法律关系为西方法律关系核心的全部。这个是不可避免对西方社会体系及其文明体系产生不可逆的误读的。
具体到你所理解的东西方合流固然有东方文明与西方文明合流的影响。但是,从法律变化的趋势来说,实际是大陆法和英美法的合流。具体举例就是,在英国现在已经承认欧盟有关法律对英国有关法律程序的终裁地位。这实际承认了大陆法有关实体正义的相关设置,同时也差不多放弃了英美法一个程序正义的鲜明特点:衡平法。现代社会法律框架结构了,在中国体现出你说的东方特征,更多的实际是大陆法。具体说就是,我们民法学日本,日本学德国,而我们行政法的框架就是法国模式。当然,我们宪法框架还是苏式的。但是苏式的框架基础是德国。除了,海商法 证券法 信托法等有限的商业与金融领域是学习美国法律。我们法律基本还是大陆法的模式。当然,体现中国特征的重要法律是物权法。因为世界所有国家里,没有约束土地所有权这个物权最核心内容的物权法,中国独此一家。还有,全世界除了中国,物权法都不能把所有权与经营权有效玻剥离,但是中国可以这个是因为中国古代有典权,我们现在在土地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互剥离的物权模式,和我国法律传统上的典权这个独创是分不开的。在这个物权领域,的确存在你说的东西方融合。
另补充,你说的范畴里,有比较明显的马恩关于资产阶级法权的理论痕迹。你有兴趣的话不妨看看,加以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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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您是在设问吧? 2 帅云霓 字60 2012-06-17 08:52:04
🙂我是说这样理直气壮当面说谎不正常, 2 桥上 字228 2012-06-17 12:07:06
🙂法律也须放在整个社会的发展角度来考量 6 wild007 字1184 2012-06-16 02:03:08
🙂商榷
🙂倒数第二段,没法找出说对的。 2 野博 字188 2012-06-19 06:54:08
🙂如果没有数错 是这个引用如下,我的问题也在下面 3 水剪双眸 字1896 2012-06-20 07:57:27
🙂真理越辩越明,这样模糊就不好了 葡萄连续两个帖子 8 水剪双眸 字10315 2012-06-20 07:44:46
🙂等了一个多月,他不能回答的问题我大致说说 8 葡萄 字0 2012-08-02 13:5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