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一次车祸 -- 九霄环珮
共:💬111 🌺399
交强险条例、条款出来后,对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机动车方不负事故责任的,如事故造成非机动车、行人一方人身伤亡的,由机动车一方在不超过交强险伤残、死亡赔偿金限额及医疗费限额的10%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对财产损失则最多赔偿100元,其余损失由事故责任方自行承担。目前伤残、死亡赔偿金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限额为10000元,即分别为11000元和1000元。三项相加,最多赔偿12100元。这笔赔款将由承保事故车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足额赔付,你甚至可以不必垫付。
至于自身的车损部份,按新修改的《保险法》,扯主完全可以向承保车损险的保险公司索赔,据我所知,目前已经没有哪家保险公司再在这种案件上拒赔的。
特别提醒河友,小事故可以算算时间成本认认倒霉,涉及到人身伤亡的,千万不要犯糊涂,就是交警劝导或威逼你自认全责,也不要做让步,该什么责任就什么责任,千万不要心软,否则后果难料。切记此点。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压缩 5 层
🙂中间没有其他细节? 爬山虎 字54 2012-07-31 04:47:10
🙂你火星人? 4 田舍郎 字396 2012-08-02 01:46:49
🙂没其他细节了呀,逻辑很简单的,在新交法之下的实际操作 13 年青是福 字994 2012-07-31 05:51:21
🙂错得离谱!!!
🙂这么奇怪法律? 1 懒厨 字457 2012-08-01 01:36:50
🙂哥们儿 你不在国内吧?从南京到北京,都是这个规矩 1 蓝蚊子 字0 2012-08-03 09:52:15
🙂呵呵,海归3年多了 懒厨 字28 2012-08-07 00:03:20
🙂这是瞎说 2 cgangcm 字358 2012-08-01 02:48:34